新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吐鲁番天熙 (略) 编制的《新 (略) 厂区实验室及科研楼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 (略) 、 (略)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新 (略) 厂区实验室及科研楼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投资*,在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 (略) ( (略) )隆炬大道1949号新 (略) (略) 内 (略) 实验室及科研楼实验室,厂区实验室占地面积120m2,中心坐标 N44°10′13.773″,E87°42′7.243″,主要用于产品性能和原辅料分析;科研楼实验室占地面积921.67m2,中心坐标 N44°10′24.162″,E87°42′22.345″,主要用于碳纤维性能测试实验。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验室及科研楼实验室分别设有通风橱和集气罩,实验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污染源排放要求,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设备仪器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实验用水均排入实验 (略) ,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限值要求后 (略) 污水总排口 (略) (略) ,最终进 (略) (略) 理。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危险物质的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废样本、废液、危废试剂的容器漂洗用水、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一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 (略) 理资质 (略) 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六)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非*烷总烃0.328吨/年,从新疆 (略) 酒精回收项目减排量中2倍替代。
(七)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事宜。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五、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 (略) ( (略) )生态环境和 (略) 负责该项目日常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执法检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略)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 (略) 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