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 (略) 金属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 (略) 金属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 (略) 生 (略) 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金属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芜湖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11.15-2024.11.21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繁昌经 (略) ,拟投资(略)万元在繁昌经 (略) 建设金属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租赁 (略) 厂房,租赁面积3159 m2,购置液压闸式剪板机、卧式带锯床、切料机、焊机、热处理设备、机加工等设备,建成后年产特种钢材产品800吨、刀具、工具、量具、工装冶具等金属工具240吨、模具60吨、汽车变速箱等零部件1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接管进入高 (略) 理 (略) 理,废水执行高 (略) 理厂接管标准,高 (略) 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长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打磨粉尘、焊接烟尘、下料废气的防治措施,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下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其它类颗粒物相关要求。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 (略) 、加强设备维护、加强隔声、减震、安装隔声板等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焊渣、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抛光碎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 (略) 置。含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火花油、废包装桶(切削液、润滑油、火花油桶等)、抛光废液等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 (略) 置。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略) |
通讯地址 | 繁阳大道1号3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