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告字〔2024〕05号
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平乐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
2024-10 | 平乐县平乐镇桃林 (略) 右 (略) | 1019.30 | 零售商业用地 | 0.2<R≤0.6 | D≤50 | / | ≤12 | 40 | 152 | 152 | ≥5 |
2024-11 | 平乐县平乐镇桃林 (略) 左 (略) | 1019.30 | 零售商业用地 | 0.2<R≤0.6 | D≤50 | / | ≤12 | 40 | 152 | 152 | ≥5 |
2024-12 | 平乐县平乐镇桃林 (略) 右 (略) | 2538.91 | 公用 (略) 点用地 | 0.2<R≤0.6 | D≤45 | / | ≤12 | 40 | 442 | 442 | ≥5 |
2024-13 | 平乐县平乐镇桃林 (略) 左 (略) | 2538.89 | 公用 (略) 点用地 | 0.2<R≤0.6 | D≤45 | / | ≤12 | 40 | 442 | 442 | ≥5 |
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倍数多次报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9日,到平乐县 (略) 三 (略) 场管理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材料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9日,到平乐县 (略) (略) 场管理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2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2024年12月11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各宗地规划具体要求按县 (略) 出具的规划指标执行,详见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平乐县 (略) 于2024年12月9日前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竞买人无疑义。
(四)以上四宗地成交后竞买人需缴纳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五)以本公告发布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户
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110号
联系电话:0773—*
联 系 人:*女士、黄先生
开户单位:平乐 (略) 场管理所
开 户 行: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718
平乐县 (略)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