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 (略) 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6003
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业绩加分项要求两个以上业绩,包不包含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如果不包含是否需要提供三个以上业绩?
答:包含资格要求中的业绩。
2、业绩要求项目特征包含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不知道大直径桶仓是否满足业绩特征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通过招 (略) 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信息数据是否查询到项目特征(包括:*吨、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等项目特征的),都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应提供能恰当说明上述项目特征的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来辅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计。评标委员会能够根据业绩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和前述要求推断出项目特征且推断出的项目特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满足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
3、招标文件原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仓容 6 万吨及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问:是否要求一个项目内的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的仓容 6 万吨及以上;还是一个项目总仓容 6 万吨及以上,包含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也满足业绩要求。
答: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总仓容*吨及以上。
4、招标文件原文“类似工程业绩通 (略) (略) 或福建省 (略) 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或者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经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否则其业绩不计。”问: (略) (略) 或福建省 (略) 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或者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等级为数据等级为D级,是否可以以上传业绩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 20%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原文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第2点,第(3)条“(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问:施工合同标明业绩指标*仓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标明业绩指标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通过招 (略) 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不论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是否查询到项目特征(包括:*吨、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等项目特征的),都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应提供能恰当说明上述项目特征的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来辅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计。评标委员会能够根据业绩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和前述要求推断出项目特征且推断出的项目特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满足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
6、为确保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的可行性,请提供本工程地勘报告及基坑支护设计图。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7、 (略) 中技术文件视频是否不需上传内容?若需上传请明示上传内容要求。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技术文件视频。
8、类似工程业绩中要求合同类型应为施工总承包且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请明确是否EPC业绩和联合体承接业绩均不予以认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予认定。
9、项目围墙已经完成,项目周边西侧临主干道就一个主出入口(已完成),该主出入口能否作为项目施工的出入口。
答:现场另外提供出入口。
10、红线地块内无法设置总包项目部及生活区,项目红线外南侧有一块草地,该草地能否作为总包项目部及生活区的临时用地。
答:无法作为总包项目部及生活区的临时用地。
11、项目施工用电与用水的接驳点未明确,如提供的500KVA正式变压器不满足需求,施工用电的箱变是否由投标人负责。
答:临时用电(800KVA)与用水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在库区内。
12、拟建工作塔、汽车接收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基坑深度大于5m,需要做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该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是否由投标人负责。
答:由发包人负责。
13、项目的永久围墙已完成,该部位是否可以不再设置临时施工围挡。
答:需要设置。
14、根据设计图纸,基础砼未设计抗渗要求,望明确基础是否需要抗渗,如需要,抗渗等级多少?
答:按工程量清单特征报价。
15、道路面层是否需要设置抗裂钢筋,保障使用期间质量?
答:不需要设置,按施工图纸施工。
16、电气总图中,箱变出线电缆需要穿越挡 (略) 面,上下高差4.8米,是否按设计直埋地施工穿挡 (略) 面深挖4.8米。
答:电缆沿挡土墙敷设,可穿电缆桥架,在190. (略) 面下1.1米进入直埋。
17、桩基检测费、钢构探伤检测、防雷检测费、消防检测费、材料检测费是否在报价范围内?
答:钢构探伤检测、防雷检测费、消防检测费、材料检测费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桩基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
18、投标文件中需考虑降水等技术措施,请提供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19、招标文件P118页“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错误导致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价款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时,就超过部分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以内(含)部分不予调整。”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招标人在投标前不得要求投标人复核清单工程量,而且根据《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1.2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建议招标人修改为按实调整。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部分第3点内容。
20、请招标人明确供本工程施工使用的临电临水接驳点位置、临电配置总容量、临水接驳管径等信息,以便进行用电用水布置与复核?
答:临时用电(800KVA)与用水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在库区内。临水接驳管径DN50。
21、现场是否已三通一平,各单体目前现有自然地面标高是多少,还是直接以地勘报告上的标高为准?
答:以地勘报告为准。
22、现场是否有场地设有临时堆土场(用于临时堆放以后回填用的土方)?
答:无。
23、发布的电子招标控制价,投标单位是否可接收套价并用于生成标书上传?
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行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价。
24、造价软件--福建晨曦软件分为厦门版及通用版(非厦门地区)两个版本,本工 (略)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请问本工程是否使用通用版(非厦门地区)晨曦软件进行投标?若使用厦门版晨曦软件,请问导出投标文件时是选择投标模式还是投标模式(厦门)?
答:非招标文件问题,请咨 (略) 。
25、本工程是否有明确的主要清单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6、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7、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在软件中将相应的材料与EXCLE版招标控制价清单中报表“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的材料对应?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8、招标文件第 46页,“8.1.1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费率计算的其费率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其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否决其投标。请问:本工程是按照费率计算的还是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若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请问投标时是否可以修改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9、浅圆仓101-106清单第5项-截(凿)桩头单位是m3,根据计算工程量应为510根,请问单位是否应修改为根?
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30、未找到挡土墙图纸,请明示。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31、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200页,请问如果文档采用A3横版两栏,每页算1页还是2页?
答:统一按A4纸编制。
3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为“总仓容 6 万吨及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若我司提供的类似业绩中总仓容为*吨,其中包含部分星仓仓容,请问星仓仓容是否满足圆筒形粮仓的业绩指标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通过招 (略) 能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不论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是否查询到项目特征(包括:*吨、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等项目特征的),都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应提供能恰当说明上述项目特征的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来辅助证明,否则其业绩不计。评标委员会能够根据业绩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和前述要求推断出项目特征且推断出的项目特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满足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
33、请问:“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是否都填写“中央储备 (略) 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
答:填写“中央储备 (略) 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
34、招标范围内的箱式变电站基础、地磅基础无建筑图及结构图,请提供。
答:箱式变电站基础详电施03。地磅基础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35、雨水储蓄池无建筑图,请提供。
答:雨水储蓄池为地下构筑物,标准水池由水专业所选图集,做法详水施。
36、本项目局部楼栋存在地下室,需提供基坑支护图。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37、请提供地勘报告。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38、清单内给了3种筒仓砼锥顶支撑方式,是否仅在提供的这三种方式里面进行选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工程建设规模均修改为:“主要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单仓内径23米,最高建筑物高度52.1米。”。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固定总价(包含风险幅度范围)”。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3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修改为:“采用总价合同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 28 日内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 4 章第 2 节第 1.13 款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核对申请材料,承包人与发包人委托的清单编制单位在 20 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核对申请的,视为工程量清单没有错误。逾期视为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经双方核对后的偏差计入合同价,已经签订合同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价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 10.4.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确定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按照 10.4.1 〔变更估价原则〕确定综合单价。(3)工程量偏差的,综合单价按照 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第(3)点确定。(4)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4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修改为:“依据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5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修改为:“可以采 (略) 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增加以下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53条规定删除。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七)承诺函中“17、我司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规定。
7、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46条规定、招标文件第七章第6节“三、其他”条款均予以删除。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七)承诺函中第15点规定。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央储备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