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 (略) (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 (略) 宝坻区霍各庄镇产业功能区后排6号进行建设“天津银 (略) 新建年产*平方 (略) 面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搅拌机、传送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环保设备在生产车间1内设置5条面砖生产线、生产车间2内设置4条面砖生产线,涉及产能为年产*平方米混凝土面砖, (略) 场原因,本项目将采用分阶段建设,本公司投资*元进行本项目的一阶段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搅拌机、传送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环保设备在生产车间1内设置3条面砖生产线,在生产车间2内设置2条面砖生产线,涉及产能为*平方米混凝土面砖。其余生产线及产能将在下一阶段进行建设。
本公司委托黑龙江 (略) 编制了《天津银 (略) 新建年产*平方 (略) 面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22年9月30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津宝审批许可[2022]158号。
本项目一阶段现已建设完工,建设期没有环境违法行为,未收到环保投诉,未收到环保行政处罚,天津银 (略) 依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进行验收自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无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环保局 (略)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1号)申报了排污登记,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Z。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及现场建设情况编制了《天津银 (略) 新建年产*平方 (略) 面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计划》,并委托河北众智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采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