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药品制剂建设及医疗器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5号二楼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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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药品制剂建设及医疗器械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区鮀江 (略) 荣升科技园内C3宗地及M3之一宗地内 (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 (略) 金平区鮀江 (略) 荣升科技园内C3宗地及M3之一宗地内(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建设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药品制剂建设及医疗器械扩建项目,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2677.35平方米,扩建后总体项目建筑面积*.04平方米,扩建后总体项目生产规模为检测试剂5.0亿人份/年、药品制剂*贴/年、退热贴*贴/年,NC膜*m2/年,配套生产检测试剂盒外壳4.0亿件用于检测试剂包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合成材料制造265;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49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故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 (略) (略) 编制《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药品制剂建设及医疗器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详见附件:《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药品制剂建设及医疗器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附件:广东伊康纳斯生物 (略) 汕头分公司药品制剂建设及医疗器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