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SSZ2标2-1#综合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SSZ2标2-1#综合场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袁州区彬江镇兴阳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1′39.372″;北纬27°49′2.290″)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袁州区彬江镇兴阳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1′39.372″;北纬27°49′2.290″),项目占地面积约39199m2。服务期限为五年,到期需拆除。项目以碎石、水泥等原辅料,经配料投料,料仓、皮带输送,搅拌,成品外运等工序,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以水泥、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等原辅料,经计量、输送、搅拌等工序,年产21.6万吨混凝土。以钢筋、焊条等原辅料,经切制、折弯、焊接、成品入库等工序,年产3651吨钢筋加工件。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主体工程(钢筋加工区、混凝土拌和作业区、水稳拌和区、机械设备停放区);储运工程(混凝土拌和站料仓、水稳站料仓、筒仓、柴油储罐);辅助工程(车辆冲洗平台);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0?万元,占总投资的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的要求回用于洗涤用水。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粉尘、原料堆场粉尘、装卸、上料、皮带输送、搅拌粉尘以及物料运输粉尘。水稳站水泥筒仓(3个)、混凝土拌和站水泥筒仓(10个)粉尘经“密闭筒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DA001~DA013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的排放限值。原料堆场粉尘采用封闭和喷淋装置处理;骨料装卸、皮带输送过程扬尘采用封闭式彩钢瓦防尘大棚、水雾喷淋和输送皮带封闭等装置处理;搅拌粉尘经“密闭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车辆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增湿、清扫处理;焊接废气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进行处理;金属切割废气经密闭车间自然沉降;柴油储罐废气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焊接废料、废金属碎屑、废边角料、罐车清洗产生水泥凝固体、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劳保用品、隔油池油渣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设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距离项目东南面50m范围内有两户距离为36.1m的居民楼,拟将居民楼租赁作为本项目宿舍使用。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其他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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