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新疆汇和瀚洋 (略)
编制单位:新疆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曹德标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王灵
项目负责人:黑雅茹
填表人:黑雅茹
建设单位:新疆汇和瀚洋 (略) | 编制单位:新疆 (略) |
电话:* | 电话:0991-* |
传真: | 传真:0991-* |
邮编:* | 邮编:* |
地址: (略) 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别山街16号 |
目录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t
附件部分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环评批复;
附件5:排污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总量要求;
附件6:应急预案备案证;
附件7:工程验收单;
附件8:污泥处置台账;
附件9:防渗工程施工照片;
附件10:有组织废气、废水和固废引用监测报告;
附件11:验收监测报告
二燃室 | 排气筒 |
上料大厅 | 卸料大厅 |
飞灰暂存库 | 飞灰贮存点 |
布袋除尘器 | 除酸塔 |
危废暂存间 | 蒸汽干化 |
滤液预处理池 | 污泥浓缩池 |
储水池 | 污泥脱水间 |
原活性炭除臭装置 | 项目区 |
现场照片
建设项目名称 | 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 设施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新疆汇和瀚洋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新疆汇和瀚洋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30"18.63",北纬43°45"18.02" | ||||
主要产品名称 | / | ||||
设计生产能力 | 扩建后湿污泥预处理能力3000t/a | ||||
实际生产能力 | 扩建后湿污泥预处理能力3000t/a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0年5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3年7月 | ||
建成时间 | 2023年9月 | 验收现场监测 时间 | 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5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乌鲁木齐恒达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新疆 (略) | ||
投资总概算 | 500万元 | 环保投资 总概算 | 500万元 | 比例 | 100% |
实际总概算 | 510万元 | 环保投资 | 510万元 | 比例 | 100%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 (5)《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乌鲁木齐恒达 (略) ,2020年); (6)《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乌环告承〔2020〕9号,2020年6月24日)。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气体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7.1);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7)《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 新疆汇和瀚洋 (略) 成立于2012年12月11日,主要经营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收集、贮存、处置HW01医疗废物。新疆汇和瀚洋 (略) 位于西山大浦沟南路3001号,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 (略) 原有厂区内。随着社会发展,各大医疗机构污水站的污泥处理量激增,为了能合法合规处置激增的医疗污泥,新疆汇和瀚洋 (略) 投资510万元对厂区内原有污泥干化处理设施进行扩建,规模由原600t/a(湿污泥)增加至3000t/a(湿污泥),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机械脱水+蒸汽干化+焚烧处置”工艺。 新疆汇和瀚洋 (略) 于2020年5月委托乌鲁木齐恒达 (略) 编制《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该项目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乌环告承〔2020〕9号)。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建设完成,2023年10月投入试运行。 2019年11月27日,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88Q002U。2021年4月26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2023年10月09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申领变更。 2023年9月,委托新疆 (略) 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受新疆汇和瀚洋 (略) 的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和收集资料,于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5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按照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地理位置 新疆汇和瀚洋 (略) 位于西山大浦沟南路3001号,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 (略) 原有厂区内,项目北侧为焚烧厂房,南侧为空地,东侧为50m高焚烧炉排气筒,西侧为厂区边界。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30"18.63",北纬43°45"18.02"。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关系图见图2-2,平面布置见图2-3。 2原有工程基本情况 (1)原有工程情况 新疆汇和瀚洋 (略)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总投资为6154.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0万元,占总投资的19.33%。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建设2条15t/d焚烧生产线,其年焚烧能力9000t/a,每条生产线分别建1个焚烧炉、1个二燃室,1套尾气处理系统。厂区内主要构筑物:焚烧主厂房(办公室、中控室、配电房、维修间、换热站)、污水处理间(事故池)、车库、消防水池以及门卫、食堂等。 2011年5月新疆环境保 (略) 编制完成《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6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批复号为:新环评价函〔2011〕565号,同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的建设,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完工,2014年9月开始试运行。2016年5月重新取得环评批复,批复号为:新环函〔2016〕1313号,2016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1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根据2021年国家新《危险废物名录》要求,新疆汇和瀚洋 (略) 于2021年3月22日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更换(编号YF*))。 2020年5月乌鲁木齐恒达 (略) 编制完成《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批复号为:乌环告承〔2020〕9号。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工程建设完成,2023年10月投入试运行。 厂区内原有工程环评审批、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见表2-1。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的设施不影响原有主生产装置的生产工艺及其产排污。 表2-1原有工程环境管理基本情况表
(2)原有工程工艺流程 项目医疗废物焚烧采用LXRF系列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炉,分热解气化和二次燃烧两个阶段。项目焚烧工艺主要是进料、热解燃烧、烟气骤冷、烟气除酸、活性炭吸收、袋式过滤除尘器、引风排放等。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蒸发干化系统处理后进入热解炉处理。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图见图2-4。 图2-4焚烧系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工程现状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场踏勘核查,原有工程无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新增2座污泥浓缩池、1座滤液预处理池、1座储水池,同时拆除原活性炭除臭装置,改为依托厂区原有引风机将废气引入焚烧炉二燃室进行焚烧处理,新建一座30m2污泥脱水间。改扩建项目其他公共辅助工程依托原有设施, (略) 内部调剂,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2-2。 表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表2-2知,环评阶段总钢罐池容积为191.12m3,实际容积为203.84m3,比环评阶段增加了12.72m3。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依托原有劳动定员。年运行250天。 5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对比情况见表2-3。 表2-3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对比变更情况
由表2-3可知: 环评批复的四座D=2.6米,L=9.0m池体(2座污泥浓缩池、1座滤液预处理池、1座储水池)的长度均增加了0.6m,四座池子长度均变为9.6m,单座池体容积增大3.18m2,增加了6.7%。单个池体储存能力增加容积均未超过环评设计的30%,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故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6验收监测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7验收监测内容 (1)项目引用新疆汇和瀚洋 (略) 2023年11月自行监测中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物、氯化氢、硫化氢、氨、汞、铅、镉、锡、铬、锑、铜、锰、砷、镍)的监测数据; (2)项目引用新疆汇和瀚洋 (略) 2023年11月废水的监测数据; (3)项目引用新疆汇和瀚洋 (略) 2023年6月自行监测中固体废物(pH值、含水率、汞、砷、硒、六价铬、钡、铍、镉、铬、铜、镍、锌)的监测数据; (4)无组织废气监测(氨、硫化氢、臭气); (5)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 |||||||||||||||||||||||||||||||||||||||||||||||||||||||||||||||||||||||||||||||||||||||||||||||||||||||||||||||||||||||||||||||||||||||||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使用的原辅料见表2-4、设备清单见表2-5。 表2-4主要原辅料一览表
表2-5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
2水平衡图 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生活废水产生,并且无生产用水。排水主要为污泥脱水滤液,排入厂区一体化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新增排水量为1600t/a。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5。 图2-5水平衡图(t/a) | |||||||||||||||||||||||||||||||||||||||||||||||||||||||||||||||||||||||||||||||||||||||||||||||||||||||||||||||||||||||||||||||||||||||||
三、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见图2-6。 图2-6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产污详情: 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生产过程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滤液、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噪声主要是机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四、环保检查结果: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2020年5月,委托乌鲁木齐恒达 (略) 编制完成了《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6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该项目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乌环告承〔2020〕9号); 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工程建设完成,2023年10月投入试运行; 2023年10月,委托新疆 (略) 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9年11月27日,新疆汇和瀚洋 (略) 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88Q002U。2021年4月26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2023年10月9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申领。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环评及报批手续基本齐全。 2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本项目为污泥干化处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均为环保设施,故总投资51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00%,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为:(1)项目各池体中安有臭气管线,各个池体之间靠管线连接,有专用的曝气管线、污水管线、臭气收集管线,用引风机通过管线将臭气引入厂区原有焚烧炉二燃室作为助燃空气,焚烧炉废气采用“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池体均为地下建筑,故均做防渗措施;(2)主要的废水为污泥脱水滤液,项目配套建设脱水滤液处理系统,采用“滤液预处理池+一体化滤液处理系统+储水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再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依托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生物处理+沉淀+过滤消毒+蒸发+回用。污水处理站建设处理能力120m3/d,新增生产污水处理量6.4m3/d,完全有能力接纳新增污水量;(3)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污泥脱水装置、各类泵等机械设备运转所产生,通过对项目新增设备隔音、减振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本项目产出的干污泥依托原有焚烧炉焚烧处置,不外排。原有焚烧炉富余焚烧能力为1000t/a,本项目需要焚烧处理的干污泥量为342.86t/a,故原有焚烧炉可容纳本项目所新增的干污泥量。(5)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均为环保设施,故项目干化设施、设备及配套工程建设(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滤液预处理池、储水池)均为环保设施。 目前运行正常,环保治理设施定期巡检,专人负责运行维护。 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检查 该公司的主要环保档案资料包括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以及应急预案备案证等,所有档案均由安环部收存。 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该公司制定了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作为其环境管理规范,明确了环保职责,保证环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为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提供保证。 5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医疗废物,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于2018年12月25日,新疆汇和瀚洋 (略) (略) 环境应急中心完成了备案,2021年9月,新疆汇和瀚洋 (略) 对《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第一次修订编制,并于2021年10月15日,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证,备案证编号为:*-2018-337-L。 6其他 为避免物料泄漏及废水排放对厂址区域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故本项目新增污泥浓缩池、滤液预处理池、储水池为重点防渗区,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渗,施工期间防渗照片见附件9。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泥浓缩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各池体中安有臭气管线,各个池体之间靠管线连接,有专用的曝气管线、污水管线、臭气收集管线。池体均为地下建筑。 将原有活性炭除臭装置拆除,改用引风机通过管线将臭气引入厂区原有焚烧炉二燃室作为助燃空气,焚烧炉废气采用“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流程见图3-1,现场照片见图3-2。 图3-1废气处理及排放流程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主要的废水为污泥脱水滤液,污泥脱水滤液经收集后依托原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回用作周转桶清洗、厂区道路洒水、地面冲洗用水以及绿化用水。污泥脱水滤液产生量约为1600t/a。 图3-3废水处理及排放流程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污泥脱水装置、各类泵等机械设备运转所产生。通过对项目新增设备经隔音、消声等措施,装置区厂界进行绿化降噪,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产出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干污泥,其依托原有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不外排。扩建后湿污泥预处理能力由600t/a增至3000t/a,增加2400t/a。2400t/a湿污泥经脱水、干化后约为342.86t/a,原有焚烧炉富余焚烧能力为1000t/a,原有焚烧炉可容纳本项目所新增的干污泥量。 固废处理及排放流程见图3-4。 图3-4固废处理及排放流程 5监测点位 本项目对废气、废水以及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点位布设见图3-5。 图3-5监测点位图 6环保投资 该项目为环保项目,总投资510万元,环保投资为5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项目本身所设置的环保设施投资已计入本次投资内。本项目环保投资见表3-1。 表3-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表
|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环评主要结论 1项目概况 新疆汇和瀚洋 (略) 原有医疗废物处置厂区内,厂址位于新 (略) 沙依巴克区西山大浦沟南路300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30"18.63",北纬43°45"18.02"。项目区北侧为焚烧厂房,南侧为空地,东侧为50m高焚烧炉排气筒,西侧为厂区边界。厂址西距大浦沟南路约50m,周围最近居民点距项目区约400m。 随着社会发展,各大医疗机构污水站的污泥处理量激增,为了能合法合规处置激增的医疗污泥,新疆汇和瀚洋 (略) 拟投资500万元,对医疗机构湿污泥处理能力进行扩建,企业决定由原先600t/a处理量扩建至3000t/a处理量,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机械脱水+蒸汽干化+焚烧处置”工艺。 本项目拟建2座D=2.6米,L=9.0m,碳钢防腐的污泥浓缩池,1座3m×10m的污泥脱水间,内设置1套污泥处理量为3m3/h污泥脱水设施,1座D=2.6米,L=9.0m,碳钢防腐的滤液预处理池,1座D=2.6米,L=9.0m,碳钢防腐的储水池。 2大气环境 污泥干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和氨,污泥干化过程均为封闭式,产生的恶臭经管线送至焚烧炉二燃室作为助燃空气,依托原有工程焚烧炉焚烧废气采取“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措施处理后,由50m排气筒达标排放。经过预测H2S和NH3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限值。 3水环境 本项目扩建后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滤液1600t/a,最终进入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 4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各类机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值为75~90dB(A)。叠加原有项目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蒸发干化后的污泥,干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不外排。 | ||||||||||||||||||||||||||||||||||||||||
二、环评批复意见 新疆汇和瀚洋 (略) : 你单位2020年6月17日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 (略) 沙依巴克区西山大浦沟南路3001号,原有厂区污泥干化设施处新增2座污泥浓缩池、1座滤液预处理池、1座储水池,同时拆除原活性炭除臭装置,改为依托厂区原有引风机将废气引入焚烧炉二燃室进行焚烧处理,新建一座30m2污泥脱水间,扩建后湿污泥预处理能力由600t/a增至3000t/a。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沙依巴克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 ||||||||||||||||||||||||||||||||||||||||
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针对本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现场逐条进行了检查,批复落实情况详见表4-1。 表4-1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存、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状况,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测试仪器均按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无组织废气在现场采样前进行仪器校准。以此对分析、测定结果进行质量控制。 (7)噪声统计分析仪在每次使用前需进行校验,校准值为93.8dB(A),测量前后仪器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若大于0.5dB(A)测试数据无效。 (8)噪声统计分析仪使用时加防风罩;监测时气象条件无雪、无雨、风速小于5m/s,现场采样和测试时该项目正常生产。 (9)采样记录和分析结果按国家标准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根据被测污染因子特点选择监测分析方法,并确定监测仪器。本次验收监测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见表5-1。 表5-1主要监测采样分析仪器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为有组织废气(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一氧化碳)、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废水(pH(无量纲)、嗅和味、溶解氧、总氯、色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埃希氏菌、铁、锰)及噪声。 1有组织废气 1.1 监测标准 本次有组织废气的监测数据引用202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5日的自行监测数据,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详见表6-1。 表6-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1.2监测内容 本次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为氯化氢、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监测内容见表6-2。 表6-2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1.3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3。 表6-3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2无组织废气 2.1监测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详见表6-4。 表6-4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2.2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见表6-5。 表6-5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内容
2.3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6。 表6-6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3噪声 3.1监测标准 依据“环评批复”要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详见表6-7。 表6-7噪声标准限值
3.2监测内容 本次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8。 表6-8噪声监测内容
3.3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9。 表6-9噪声监测方法和使用仪器
4废水监测 4.1监测标准 本项目废水监测数据引用2023年11月的自行监测数据,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车辆冲洗、绿化等水质要求,详见表6-10。 表6-10废水水质评价标准一览表单位:mg/L
4.2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见表6-11。 表6-11废水监测内容
4.3监测分析方法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12。 表6-1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
一、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扩建后湿污泥预处理能力由600t/a增至3000t/a,增加了2400t/a,年运行约250天。2023年11月4日~5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工况见表7-1。 表7-1项目生产工况
| ||||||||||||||||||||||||||||||||||||||||||||||||||||||||||||||||||||||||||||||||||||||||||||||||||||||||||||||||||||||||||||||||||||||||||||||||||||||||||||||||||||||||||||||||||||||||||||||||||||||||||||||||||||||||||||||||||||||||||||||||||||||||||||||||||||||||||||||||||||||||||||||||||||||||||||||||||||||||||||||||||||||||||||||||||||||||||||||||||||||||||||||||||||||||
二、验收监测结果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引用2023年11月4日~11月5日的自行监测数据,排气筒总排口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总排口监测结果
根据表7-2可知,项目各池体产生的恶臭气体,用引风机通过管线将臭气引入厂区原有焚烧炉二燃室作为助燃空气,焚烧炉废气采用“急冷+半干法脱酸+生石灰干燥+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 依托工程焚烧炉尾气中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2023年11月5日对新疆汇和瀚洋 (略) 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的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
根据表7-3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3、噪声 2023年11月4日~11月5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噪声监测结果Leq[dB(A)]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范围为51.5-55.2dB(A),夜间噪声监测范围为40.4-44.8dB(A),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废水监测 2023年11月3日,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废水监测结果
由表7-5可知,项目区工业废水中pH、(浑)浊度、色度、嗅和味、总氯、溶解氧、溶解性固体、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埃希氏菌、铁、锰指标均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一、结论 新疆汇和瀚洋 (略) 位于西山大浦沟南路3001号,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 (略) 原有厂区内。本次验收的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位于新疆汇和瀚洋 (略) 厂区内焚烧厂区的南侧,污水处理站与50m高排气筒的西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87°30"18.63",N43°45"18.02"。 本项目为扩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处理能力而建设,其工艺不发生改变,部分工段均依托原有工程。在原有厂区污泥干化设施处新增2座D=2.6米、L=9.6m、碳钢防腐结构的污泥浓缩池,1座D=2.6米、L=9.6m碳钢防腐结构的滤液预处理池,1座D=2.6米、L=9.6m、碳钢防腐结构的储水池;同时拆除原活性炭除臭装置,改为依托厂区原有引风机将废气引入焚烧炉二燃室进行焚烧处理;新建一座30m2污泥脱水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10万元,环保投资510万元。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依托“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处置焚烧炉废气,其经处理后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一氧化碳可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滤液。项目产生的污泥脱水滤液收集后依托“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工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回用作周转桶清洗、厂区道路洒水、地面冲洗用水以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蒸发干化后的污泥,干污泥依托原有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4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置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各类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按排污许可证排污。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意识教育,完善环保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
图2-2项目区外环境关系图
图2-3项目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新疆汇和瀚洋 (略) 医疗污泥干化设施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新疆汇和瀚洋 (略)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四十三、环境治理业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其他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E87°30′18.63″N43°45′18.02″ | |||||||
设计建设规模 | 湿污泥预处理能力由600t/a增至3000t/a,增加了2400t/a。 | 实际建设规模 | 湿污泥预处理能力由600t/a增至3000t/a,增加了2400t/a。 | 环评单位 | 乌鲁木齐恒达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乌环告承〔2020〕9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3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23年9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19年11月27日(最近一次变更时间:2021年4月26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新疆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88Q002U | |||||||
验收单位 | 新疆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新疆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3%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所占比例(%) | 100% | |||||||
实际总投资 | 51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10 | 所占比例(%) | 100% | |||||||
废水治理(万元) | 8.5 | 废气治理 (万元) | 3.5 | 噪声治理 (万元) | 2.0 | 固体废物治理 (万元) | 496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t/d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6000h/a | |||||||
运营单位 | 新疆汇和瀚洋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8Q | 验收时间 | 2023年11月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环评批复
附件5:排污许可证正本
附件6:应急预案备
附件7:工程验收单
附件8:污泥处置台账
附件9:防渗材料
附件10:有组织废气、废水和固废引用监测报告
附件11:验收监测报告(无组织废气,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