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 (略) 关于(2024)云0721执恢240号案件选取评估机构的公告
本院拟定于2024年12月11日17时,在“ (略) (略) ” (略) 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本案的专业评估机构。相关资质要求已经在专业类别中予以限定,请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专业机构,于2024年12月11日16时前,自愿参加本案资产评估机构随机选择程序的摇号报名。若仅有一家有资质专业机构报名,直接确定为本案评估机构。
一、评估地点: (略)
二、 评估标的类型:通信设备,资产评估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能够独立开展评估工作,摇号产生结果后3日内日取得委托手续, (略) 委托手续后自行前往评估标的物所在地开展工作,并在取得委托手续后7日内出具评估报告。逾期未能出具报告的,将解除委托关系,并列入评估机构报名负面清单。
2、评估费用待标的司法拍卖成交以后从案款支付。
3、评估报告有效期应当在一年以上。
4、严禁与双方当事人私自串联影响评估程序的公正性,被摇号选取的机构应当出具书面“独立公正开展评估工作承诺书”。
5、接受委托后,评估机构不得以未收取到评估费用为由,不出具报告或者延迟出具报告。
6、评估机构注册地为 (略) 或者在 (略) 有登记的经营场所。
四、发布人联系方式: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