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捷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废渣能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埗镇保安围村第十一村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格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略) 高埗镇保安围村第十一村民小组(中心经纬度:东经113°42"9.08",北纬23°05"55.75"),主要从事瓦楞纸、卫生纸的生产。本次改扩建主要是拟建设1台55t/h循环流化床焚烧炉(日处理量废渣和污泥的量为360吨)用于处置废渣和污泥,并掺烧沼气(沼气掺烧量为10800m3/d),不焚烧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同时充分利用焚烧产生的蒸汽进行发电供全厂使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0.5.1水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项目的废水主要来自焚烧炉定期排污水和软化废水全部用于飞灰固化和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塔的补充用水。本次改扩建不需新增员工,劳动定员从企业内部分流调配,因此,项目不增加全厂的生活污水总排放量。10.4.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后,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烟气的治理措施采用“SNCR脱硝+骤冷设施+静电除尘+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装置+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由1座60m 高的烟囱,烟管出口直径为2.5m,焚烧炉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规定的限值和欧盟垃圾焚烧排放标准2000中附录V限值及《 (略) 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东环[2018]295号)中的较严者。2、灰库粉尘灰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飞灰固化粉尘飞灰固化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生石灰仓粉尘生石灰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5、水泥仓粉尘水泥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6、活性炭仓粉尘活性炭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7、恶臭项目固废预处理区为密闭,进出口门设置为气帘门,使固废预处理区和整个焚烧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不但能有效地控制了臭气外逸,又同时将车间的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恶臭气体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恶臭气体得以清除。其中氨燃烧的产物是氮气和水,硫化氢燃烧的产物是二氧化硫和水,因预处理区无组织的废气极少,燃烧后的产物极少,项目所产生的无组织恶臭物质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10.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有:(1)从噪声源入手,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 (2)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注意改善气体输流时流畅状况,以减轻空气动力噪声;(3)对风机、泵等除设置减振基础外,再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进一步降低噪声;(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及4类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10.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炉炉渣、脱酸渣、 (略) 处理。普通飞灰及含普通飞灰的废粉尘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按一般工业废物进行管理,交给专业单位作为资源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活性炭飞灰及含废活性炭飞灰的废粉尘和废布袋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如处理处置得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
公示时间 | 2023-02-1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完善,原有项目工程概括及回顾性分析不全,改扩建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内容不全,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内容不完善,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