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2 3 5 11更正为★整车公告总质量=31000kg;★整车公告额定载质量≥17500kg;★车辆尺≥9200×2500×3000mm;卸箱作业时间≤60s;
2.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13-17有更改详见新版招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22m3整体式垃圾压缩机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4 5 6 7 8 10 12更正为 垃圾斗容积≥4m3;垃圾箱容积≥21 m3;★设备总容积≥25 m3;★最大压缩力≥320kN;压缩循环时间≤45s;翻斗机构最大举升力≥1t;结构尺寸(翻斗翻起状态)≥7200×2500×2600mm
4.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22m3整体式垃圾压缩机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14-20有更改详见新版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有更改详见新版招标文件
6.由于篇幅有限招标文件其他更改内容详见新版招标文件
7.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2 年9 月 16日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3年1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8.请下载新版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6日 10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份《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5疫情防控政策具体以昌图县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将投标备份文件及承诺函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63.com联系人:黄大庆,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昌图县政府大路1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迟旭凯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