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门关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门关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3-(略)-04-01-(略)】FGQB-0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3-(略)-04-01-(略)】FGQB-010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门关镇北街(原剑门粮站)。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占地面积 8549.28㎡,拟新建建筑面积(略).29㎡、配套工程以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总投资约9651.(略)元。
2.3计划工期:395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设计。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略)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开始登(略)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24 日 10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四川省? (略)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 0839-(略)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67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 (略)
地 址: (略)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剑门关大道6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杨先生(异议联系人)
电 话:0839-(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
邮 编:(略)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28-(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9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