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朗澳 (略) 委托河北 (略) 承担“ (略) 朗澳 (略)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工程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朗澳 (略)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现有土地及生产车间面积3700平方米。购置喷涂线、喷漆线、焊机、燃烧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共计616台(套),建成后:年产置物架#套、门窗配件#套。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略) 朗澳 (略)
单位地址: (略) 扬芬港镇褚河港东村
联系人:于长鹏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 (略)
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耀华道18号联东U谷TH-0002-2015单元101
联系人:盖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