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4三角滩至北碚界段改建工程(黛山大道北延伸线)施工监理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国道G244三角滩至北碚界段改建工程(黛山大道北延伸线)施工监理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2年7月31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略) 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疫情过后,最低价中标,建筑公司举步维艰,恳请把中小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加上,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回复1:因本项目为区级重点项目,属于对技术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故不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质疑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2年7月31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略) 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疫情过后,最低价中标,建筑公司举步维艰,恳请把中小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加上,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回复2:详见回复1。
质疑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2年7月31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略) 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疫情过后,最低价中标,建筑公司举步维艰,恳请把中小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加上,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回复3:详见回复1。
质疑4: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2年7月31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略) 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疫情过后,最低价中标,建筑公司举步维艰,恳请把中小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加上,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回复4:详见回复1。
质疑5:关于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我们的理解是:若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业绩时间和业绩规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上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包含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可以满足得分要求。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回复5:满足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均符合要求。
质疑6:关于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我们的理解是:若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业绩时间和业绩规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上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包含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可以满足得分要求。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回复6:详见回复5。
质疑7: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包含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2分,共评审2个业绩,最多得4分。驻地监理工程师是二级监理模式下存在的一种岗位(很多行政区根据部颁规范要求很少设置二级监理模式),如驻地监理工程师能纳入,副总监理工程师也应纳入,方能体现公平,且均需总监理工程师授权。
回复7:独立招标的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和独立招标的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为监理办负责人,监理内设二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不满足要求。
质疑8:招标人您好,我公司隶属于高校,我司人员由高校委派在我司任职,为我单位员工,但社保由高校代缴。请问提供拟派人员在高校的连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校人事部委派工作证明、企业与学校( (略) )的隶属关系证 (略) 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对本次投标人员社保要求?
回复8:不满足。
质疑9: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监理费近1000万项目,建设周期为3-5年,总监理工程师要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意思是要有外单位的业绩,这个有很强的指向性,给人感觉有操作嫌疑。
回复9:详见补遗(二)、(三)。
质疑10:1、项目副总监、副驻地的业绩,算不算总监业绩2、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那总监拿什么业绩出来?别的单位的业绩反而算数?这措辞完全误导投标人?3、项目工期三年多过程中过程中监理费只计量支付两次极不合理,按照惯例应每季度支付一次。
回复10:1、项目副总监、副驻地的业绩不算总监业绩。
2、详见补遗(二)、(三)。
3、按招标文执行。
质疑11: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的条款明显是不合理的,国内无论何种公路监理招标,从来没有发生过要求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的要求和规定,我们必须投诉!招标人到底不专业还是别有用心?先不说排斥潜在投标人,这话本身就有语病!其他任何监理招标文件都是要求总监业绩必须是企业的业绩,也从来不会要求企业的业绩和总监业绩要分开。如果*方的意思是总监的得分是 除了企业的得分业绩以外的另外两个业绩,那么问题就更大,为什么不直接要求五个企业业绩而要这样有语病的规定呢?
回复11:详见补遗(二)、(三)。
质疑12: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的条款明显是不合理的,国内无论何种公路监理招标,从来没有发生过要求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的要求和规定,我们必须投诉!招标人到底不专业还是别有用心?先不说排斥潜在投标人,这话本身就有语病!其他任何监理招标文件都是要求总监业绩必须是企业的业绩,也从来不会要求企业的业绩和总监业绩要分开。如果*方的意思是总监的得分是 除了企业的得分业绩以外的另外两个业绩,那么问题就更大,为什么不直接要求五个企业业绩而要这样有语病的规定呢?
回复12:详见补遗(二)、(三)。
质疑13:如本项目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请问在投标函中的委托代理人填何内容?
回复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质疑14:总监业绩为什么不能重复,招标人是想表达何种意思?企业的业绩必然有总监,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在国内是没有先例的。如果招标人的意思是想表述总监得分业绩不与与企业得分的业绩重复得分,那么招标文件直接规定企业业绩要五个得满分且同岂不是更清楚明白更直接,为什么要拐个弯来设置条件?用意何在?国内公路监理招标三十四年,还没有听说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的。
回复14:详见补遗(二)、(三)。
质疑15:如本项目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请问在投标函中的委托代理人填何内容?
回复1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质疑16:1、监理费支付,招标文件中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的 30%,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暂定金额的 30%;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的 80%,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暂定金额的 80%。本项目为大型项目,施工单位要完成30%工程量预计要一年左右时间才能完成,完成80%预计至少要两年多!无动员预付款不说,还要求我们监理单位来垫资服务吗?这条明显不合理!
2、商务评分中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还不能重复!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一般大型项目高速路或一级公路建设周期多数是三至五年,五年时间总监怎么能达到干两个完工项目?
3、技术方案要求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还要独立成章节是几个意思?且评分标准中无此对应的分值。我为嘛要去踏勘?
回复16:1、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补遗(二)、(三)。
3、已修改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详见补遗(一)。
质疑17: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简写太长,能否再进行缩写?
回复17: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8:质疑一:作为一条一级公路,计划工期超过3年,监理费支付居然然等到30%才付第一次,意味着即使一切正常的情况,也至少要一年才达到付第一次钱的条件,且没有动员预付款,这是要监理单位中标来找死的份吗?这是要监理单位垫款进行服务吗?
质疑二:作为一条一级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在疫情三年情况下,要近五年完成两个一级路高速的业绩,这是排斥潜在投标人吗?而且还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这句话本身就有语病!
质疑三:交通行业的监理从业人员,建设系统连证书都互不相认,请问如问到建委系统备案?
质疑四:技术方案格式要求必须有现场踏勘部分独立成章,但后续评分标准里却又对该章节没有任何分值,请问招标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什么?意义何在?招标如儿戏搞着玩?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回复18:1、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补遗(二)、(三)。
3、详见补遗(八)。
4、详见补遗(一)。
质疑19:质疑一:作为一条一级公路,计划工期超过3年,监理费支付居然然等到30%才付第一次,意味着即使一切正常的情况,也至少要一年才达到付第一次钱的条件,且没有动员预付款,这是要监理单位中标来找死的份吗?这是要监理单位垫款进行服务吗?
质疑二:作为一条一级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在疫情三年情况下,要近五年完成两个一级路高速的业绩,这是排斥潜在投标人吗?而且还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这句话本身就有语病!
质疑三:交通行业的监理从业人员,建设系统连证书都互不相认,请问如问到建委系统备案?
质疑四:技术方案格式要求必须有现场踏勘部分独立成章,但后续评分标准里却又对该章节没有任何分值,请问招标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什么?意义何在?招标如儿戏搞着玩?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回复19:1、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补遗(二)、(三)。
3、详见补遗(八) 。
4、详见补遗(一)。
质疑20:招标文件P11第6.1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8人,按P12注:1的内容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要承诺即可,但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有(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八)主要人员简历表,请问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资料?
回复20:详见补遗(九)、(十)。
质疑21:1、请问曾担任过其他同类项目副总监(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否满足总监业绩要求?
2、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的意义是什么?为何要设置如此可笑的条件?所有企业业绩肯定有总监担任,总监又是企业的总监,为什么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
3、请问交通部的监理证书,建委连认都不认,怎么备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请问监理费为什么进度支付只有两次,这是个四年工期的工程啊?合理吗?合情吗?霸王条款吗?营商环境是这样的吗?
回复21:1、项目副总监、副驻地的业绩不算总监业绩。
2、详见补遗(二)、(三)。
3、详见补遗(八)。
4、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2:监理费的支付条款明明只适用短频快的小工程,几十亿几年才修完的一级公路,做到30%付一次,80%付两次,请问中国哪个类似工程是这样的条款,璧山区是要开历史先河吗?不如干脆干完再付钱算了!
请问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这是什么规定?总监不是投标人的总监?招标人是想说企业业绩里面的总监不能当本项目的总监?还是想暗地说拐弯抹角要五个已完工业绩且其中有两个必须是同一个总监,中国哪个招标文件上会有这样的规定?
请问副总监、副驻地截图信息业绩能否算是总监业绩?
回复22:1、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详见补遗(二)、(三)。
3、副总监、副驻地截图信息业绩不算是总监业绩。
质疑2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3.2业绩规模要求(2)监理合同金额: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公路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20万”,以及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标标准中单位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均要求的是“监理合同金额: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公路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20万”。由于国内公路工程监理取费根据地域(海拔、沿海、偏远山区)、专业和项目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存在明显偏差,比如新疆、西藏、四川三洲,监理费率都在2.5-4%,甚至更高;比如广东、海南、福建、江浙沪、北京,监理费费率都在2-2.5%,甚至更高,而西南地区(不含西藏、四川三洲)费率普遍在0.7-1.2%。故,用监理费不少于920万作为业绩规模要求明显与国内公路工程项目招标的工程规模采用的“线路长、道路等级、隧道长度、桥梁桥型或跨径或桥型”不相符,本项目拟建线路长24.35公里,理应将业绩规模要求明确在线路与道路等级上来规定,比如: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公路工程线路长不短于20公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为确保能提供项目的优质服务,根据国家大力清理假证等非法、不诚信行为,监理人员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含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系统注册信息截屏)、职称证书(含网上电子证书或红头批文)、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截屏)、社保(含社保部门缴纳证明截屏)。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6、其他监理人员”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未明确,测量也应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还需持安全环保培训证或注安证(建筑施工)。
4、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包含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明确监理机构分一级(总监办)或二级(总监办+驻地办)模式,国内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均按此执行,不应含一级模式自行设置的所谓监理组长、驻地监理工程师,且总监工程师应提供业主授权书或人员变更申请以及业主批文,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或人员变更申请以及业主批文,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的业绩证明。
回复23:条款的制定是根据交通行业相关要求,结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符合相关规范。
质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3.2业绩规模要求(2)监理合同金额: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公路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20万”,以及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标标准中单位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均要求的是“监理合同金额: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公路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20万”。由于国内公路工程监理取费根据地域(海拔、沿海、偏远山区)、专业和项目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存在明显偏差,比如新疆、西藏、四川三洲,监理费率都在2.5-4%,甚至更高;比如广东、海南、福建、江浙沪、北京,监理费费率都在2-2.5%,甚至更高,而西南地区(不含西藏、四川三洲)费率普遍在0.7-1.2%。故,用监理费不少于920万作为业绩规模要求明显与国内公路工程项目招标的工程规模采用的“线路长、道路等级、隧道长度、桥梁桥型或跨径或桥型”不相符,本项目拟建线路长24.35公里,理应将业绩规模要求明确在线路与道路等级上来规定,比如: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公路工程线路长不短于20公里。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为确保能提供项目的优质服务,根据国家大力清理假证等非法、不诚信行为,监理人员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含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系统注册信息截屏)、职称证书(含网上电子证书或红头批文)、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截屏)、社保(含社保部门缴纳证明截屏)。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6、其他监理人员”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未明确,测量也应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还需持安全环保培训证或注安证(建筑施工)。
4、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包含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明确监理机构分一级(总监办)或二级(总监办+驻地办)模式,国内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均按此执行,不应含一级模式自行设置的所谓监理组长、驻地监理工程师,且总监工程师应提供业主授权书或人员变更申请以及业主批文,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或人员变更申请以及业主批文,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的业绩证明。
回复24:条款的制定是根据交通行业相关要求,结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符合相关规范。
质疑25:招标文件中对专监没有年龄要求,请问已退休被反聘的资格满足要求的专监,其养老保险证明是否可以用退本证明代替?
没有搞明白你们这个招标文件专监和监理员到底投标文件中提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和监理证书?前后都是矛盾的。
2019年后交通部没有再组织监理工程师考试,而是由人社保统一组织,此后的交通部监理工程师专业都不再设小专业,只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请问能否满足招标文件对道路专监和桥涵专监的要求?
公路工程的监理人员,没法到建委的系统备案,谁也满足不了这个要求。
回复25:1、退休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详见补遗(九)、(十)。
3、2019年后由人社保统一组织考试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满足招标文件对道路专监和桥涵专监的要求。
4、详见补遗(八)。
质疑26:招标文件12页注中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无须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要承诺即可,第13页却又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请问:
投标文件中到底是否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专监的相应监理证书?如果不提供,评标委员会如何确定人员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文件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道路和桥涵专监的监理专业必须是道桥,但只有2018年前组织的考试监理证书才把专业分得这么细。自2019年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并到人社部住建部统一组织后,所有交通部颁发的证书只有一个专业:交通运输工程。请问2019年后的交通部监理工程师难道还不能当专监吗?
本项目是公路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要求也是交通部的资格和资质,招标文件中通篇多处出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要求,各种规定。特别是承诺书中,规定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监理部,备案,还要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的证书。两个行业部门的要求根本不同也不互通,本项目既然是一级公路,招标时面向的全部是公路行业的监理单位,如何又用建委的相关规定在本招标中作要求?且交通部的证书根本无法在建委备案,人员也不在同一系统,如何按渝建发文件要求备案?
招标文件第27页及第93页监理费支付条款,完成30%付第一次,完成80%付第二次,本项目不是小项目,工程规模极大,工期极长,施工单位要完成30%至少一年时间,完成80%要三年时间,这意味着监理单位整个正常施工期基本彻底处于高额垫资服务状态,这样的支付方式在国内同规模工程绝对是首例,很明显本方式只适用于工期短,规模小的小型项目,如何能在如此浩大的项目中采用这样不合理的方式来付监理费,建议建设单位修改条款,按最常见的月度或季度或每15%付一次监理费。
招标文件第48页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要求,投标人要求总监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明显不合理:1、总监作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与企业业绩重复,难道反而在其他投标单位任职的才能得分?2、一级或高速公路由于项目规模大,众所周知一般都是三四年实际工期,再加上近几年新冠疫情的影响,要求总监两个已完工项目业绩是比较苛刻的,且还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建议取消此条款,或将业绩年限要求适当放宽,让潜在投标人不受排斥。3、按 (略) 场既往规则,副总监(副驻地)业绩同样算是满足总监业绩要求,本招标文件描述中未提及,请问本项目总监业绩加分项,副总监(副驻地)能否得分?
回复26:1、详见补遗(九)、(十)。
2、2019年后由人社保统一组织考试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满足招标文件对道路专监和桥涵专监的要求。
3、详见补遗(八)。
4、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详见补遗(二)、(三)。
6、项目副总监、副驻地的业绩不算总监业绩。
质疑27:1、商务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包含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共评审两个业绩,但是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难道企业业绩不需要总监吗?还是说企业业绩的总监没有资格再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请招标人说一下商务部分设置这种不合理限制的依据在哪里?
回复27:详见补遗(二)、(三)。
质疑28: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额高达24万元,请问是否可以采用纸质投标保函方式?
建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二、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回复28:详见补遗(四)。
质疑29: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这个要求未免太具有倾向性了,涉嫌为意向单位量身打造。
回复29:详见补遗(二)、(三)。
质疑30:投了这么多年的监理标,第一次遇到这么奇葩的规定,商务得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能与企业业绩重复,是不是理解为企业报了的业绩,如果该业绩的总监是拟报总监的业绩,也不能用,请问业主这个规定的理由何在?站得住脚吗?又是怎么通过审核的?难道又是为某个单位量身定做的吗?对于这样的规定,我无语了,太搞笑了。
回复30:详见补遗(二)、(三)。
二、补遗部分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方案形式要求“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外,现场踏勘部分必须独立成章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修改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修改为: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2分,共评审3个业绩,最多得6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路工程
(2)监理合同金额: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20万元。
企业业绩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必须能够完全真实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2分,共评审2个业绩,最多得4分(包含项目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包含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路工程
(2)监理合同金额: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20万元。
总监业绩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人员“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必须能够完全真实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职务的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增加:
?方式三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4万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纸质投标保函。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4.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修改为:
4.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4.1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展示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2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展示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3 展示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并记录在“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中,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
4.4 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
(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项开标程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信用情况汇总表一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改为“纸质投标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信用情况汇总表一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资料增加:
[提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八)1、招标文件中涉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2、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4.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修改为“4.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交通行业相关现行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修改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1专业监理工程师
?方式二
投标人须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出到岗履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建管手续的相关要求。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8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1)道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2人;
(2)桥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
(3)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4)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5)计量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6)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资格证书。
6.2监理员
?方式一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监理员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员应持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注:1、监理员在本次投标中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要承诺即可。
2、投标人应根据监理项目的工作内容、满足监理项目需要以及满足国家最新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适时调整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类别和人数。同时今后招标人可根据现场监理项目需要,要求中标人随时调整监理工程师的类别和人数,监理人不得拒绝;并且不得据此提出调整监理服务费,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应与本工程从事的工作相关。
(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特别说明“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有)、监理员(如有)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修改为“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十一)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必须能够完全、真实地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若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4月25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