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慢病管理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 报价得分1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技术指标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9分;每有一项带“▲”技术条款负偏离的扣1.45分,每有一项非“▲”技术条款负偏离的扣0.1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技术参数条款共83条,其中带“▲”项技术条款20条,非“▲”项技术条款58条。 (注:若标注“▲”号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视为负偏离。) | 29.00 | 客观 | 服务应答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履约保障方案 | 1、技术方案(12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包括:①进度计划;②项目人员组织及责任划分方案;③软件系统架构设计及开发方案;④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进行评分。项目技术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有一项有错误或缺陷扣1.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实施持续运营方案(12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持续运维方案要求的,包括:①团队分工管理制度建设方案;②医防融合服务流程建设方案;③现场培训辅导以及环境改造方案;④后期长期运营支撑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评分。实施持续运维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有错误或缺陷扣 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1.项目名称、 (略) 域错误;2.技术服务要求中提出的国家或行业等规范性要求,方案应答与之不符合的,或提出的标准(方法)规范错误的。3.仅有框架或标题、直接复制采购需求的;4.同一事项文案前后不一致;5.有不符合实际情形的、有凭空捏造或逻辑漏洞的、有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可能实现的情形;6.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有其他项目名称内容的描述。 | 24.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履约能力 | 1.供应商入围四川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关于省统建基层信息系统应用生态圈接入厂商名单,得 3分;( (略) (略) 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取得软件开发运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及资质要求: (1)营养讲师 1名:具有国家一级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得5分。 (2)健康管理咨询师 1名:具有三级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 (3)现场辅导老师 1名:具有营养指导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证书的得3分。 注:提供以上 (略) 购买 (略) 公章,以上两种须同时提供,提供一样或不提供不得分。 | 17.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类似业绩 | 1.熟悉 (略) 以及基层医疗业务系统,提供相关运维服务合同,提供一个合同得4分,最高得16分(16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提供 1 个得 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价格分 | 合计 | 1. 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 10.00 | 客观 | 报价表 |
变更为: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 报价得分1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技术指标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9分;每有一项带“▲”技术条款负偏离的扣1.45分,每有一项非“▲”技术条款负偏离的扣0.1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技术参数条款共83条,其中带“▲”项技术条款20条,非“▲”项技术条款58条。 (注:若标注“▲”号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视为负偏离。) | 29.00 | 客观 | 服务应答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履约保障方案 | 1、技术方案(1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包括:①进度计划;②项目人员组织及责任划分方案;③软件系统架构设计及开发方案;④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进行评分。项目技术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16分;每有一项缺项扣4分,每有一项有错误或缺陷扣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实施持续运营方案(1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持续运维方案要求的,包括:①团队分工管理制度建设方案;②医防融合服务流程建设方案;③现场培训辅导以及环境改造方案;④后期长期运营支撑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评分。实施持续运维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有错误或缺陷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1.项目名称、 (略) 域错误;2.技术服务要求中提出的国家或行业等规范性要求,方案应答与之不符合的,或提出的标准(方法)规范错误的。3.仅有框架或标题、直接复制采购需求的;4.同一事项文案前后不一致;5.有不符合实际情形的、有凭空捏造或逻辑漏洞的、有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可能实现的情形;6.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有其他项目名称内容的描述。 | 32.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履约能力 | 1.供应商入围四川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关于省统建基层信息系统应用生态圈接入厂商名单,得4分;( (略) (略) 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取得软件开发运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及资质要求: (1)营养讲师 1名:具有国家一级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得5分。 (2)健康管理咨询师 1名:具有三级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4分。 (3)现场辅导老师 1名:具有营养指导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证书的得4分。 注:提供以上 (略) 购买 (略) 公章,以上两种须同时提供,提供一样或不提供不得分。 | 2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提供 1 个得 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9.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价格分 | 合计 | 1. 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 10.00 | 客观 | 报价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略) ; 财政监督电话:0831-#,地址: (略) (略) (略) 东段12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
(略)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