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同 (略) 业(建筑工程)设计 * 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 (略) 业 * 级;现修改为:同 (略) 业(建筑工程)设计 * 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行业 * 级。2.原招标文件第 * 页(9):其它设计人相关专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 (略) )应专业齐全,具有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或职称且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至少具备建筑、结构、水、电、暖、装饰、等设计人员证书);现修改为:其它设计人相关专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 (略) )应专业齐全,具有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或职称且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至少具备建筑、结构、水、电等设计人员证书);3.原招标文件第 * 页第3条的计分标准及分值:凭建筑设计主持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中(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 * 件或 * 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 * 个项目):现修改为:凭建筑设计主持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中(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 * 件或 * 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 * 个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