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轻工中学电脑教室综合布线项目 | ||
项目编号 | LAQG-* | ||
采购人 | (略) 轻工中学 | ||
采购方式 | 询 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31日 | 供货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及施工 |
成交单位 | 名称 | (略) (略) | |
成交价 | *万*仟*佰***元整(¥*.00) | ||
公告时间 | 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1日 | ||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如无异议,将正式生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受投诉单位: 采购单位: (略) 轻工中学 电 话:0564-* 补充: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