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华电 (略) 湖南分公司湖南华电长沙燃机项目(2×500MW级)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经开区铜官园区湖南 (略) 西侧场地 |
建设单位 | 华电 (略) 湖南分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华电 (略) 湖南分公 (略) (略) 望城经开区铜官园区湖南 (略) 西侧场地内新建湖南华电长沙燃机项目(2×500MW级)。本项目规划建设2×5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SCR法),机组年利用小时为2000h,预计年发电量19.69×108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机组排放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SCR法)+60m高烟囱排放”,其中烟尘、SO2、NOx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机组稳定运行负荷高于50%阶段,氮氧化物排放按照运营单位承诺的30mg/m3浓度限值执行,在设备启停及调峰负荷低于50%时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50mg/m3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租用长沙电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清洗废水、燃机清洗废水及锅炉排污等生产废水租用长沙电厂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二者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长沙电厂脱硫用水、煤场喷淋、输煤系统运输及捞渣机冲渣等,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依托长沙电厂现有直流冷却水排口排至湘江。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减震、门窗及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预计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处置场安全处置;净化站污泥脱水后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及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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