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桦皮厂科研试验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吉市水审批〔2024〕119号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通过了技术审查。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 (略) (略) 桦皮厂科研试验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取水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
批准同意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用途主要为农田灌溉用水,年最大取水量74.#立方米。水田渠灌设计保证率为75%,旱田喷灌设计保证率为90%。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取 (略) 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管理要求。
(略) (略) 桦皮厂科研试验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取水地点为位 (略) 桦皮厂镇祖家岭村,共建设水源井15眼,其中水田灌溉井4眼(井间距427.84米),旱田灌溉井11眼(井间距484.37米),取水工程明细表详见附件。经评价计算,水量能够满足项目取水需要。经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
二、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和计量设施的要求
核定项目最大取水流量为0.11m3/s,水稻渠灌净定额409.15m3/亩,毛定额576.27m3/亩,玉米喷灌净定额24.38m3/亩,毛定额28.65m3/亩。你单位应安装经有关部门验定合格的水表等计量装置,并使用节水型器具,严禁超计划超定额用水。
三、退水地点和退水量
(略) (略) 桦皮厂科研试验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退水为水田灌溉退水,年退水量12.#立方米,退水地点坐标东经126.#°,北纬43.#°,退水通过排水沟最终排入鳌龙河。 (略) 域水资源、其他取水户、 (略) 和生态环境影响轻微,不存在解决措施及补偿协议。
四、特殊情况下的用水限制
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坚决执行审批部门的限采、禁采、停采等各种取水限制措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你单位依据本批复开展取水工程建设,要落实《 (略) (略) 桦皮厂科研试验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按照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定期完成计量设施核验,按照规定上报取用水信息,并根据《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取水许可证。
每年12月31日前要 (略) 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税)。
联系人:郭合之 0432-#
附件:项目取水工程明细表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项目取水工程明细表
序号 | 位置 | 东经(度) | 北纬(度) | 田块类型 |
井1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2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3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4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5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6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7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8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9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10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11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旱田 |
井12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水田 |
井13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水田 |
井14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水田 |
井15 | 祖家岭村 | 126.# | 43.# | 水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