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云政〔2024〕8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2-(略)-0
4-05-(略))建设, (略) 基础设施,满足农业发展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西红柿、莴笋等高山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打造高标准农田2000亩,新建初加工厂房(略)平方米,精深加工厂房(略)平方米,改造 (略) 场2500平方米;全面提高云龙乡现代农业基础设施, (略) 提升改造5公里, (略) 网白改黑2公里,河道防洪护岸2.5公里,沿河步道提升2公里,建设充电桩停车场,配套雨水、污水、强电、 (略) 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5.(略)元,预备费932.(略)元,建设期利息578.(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67.2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