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略) 前山福溪村 (略) (略) 场土地(塑料薄膜大棚C11)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311.2平方米 用途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鲜花、花卉、插花花艺、文创工艺美术品、观赏植物、园艺资材 类型 土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标的基本情况 1.物业位置: (略) (略) 前山福溪村 (略) (略) 场土地(塑料薄膜大棚C11) 2.出租面积:311.2平方米(棚内面积211.2㎡、棚侧土地100㎡) 3.租 期:12个月 4.物业用途:经营范围园林绿化、鲜花、花卉、插花花艺、文创工艺美术品、观赏植物、园艺资材 5.物业管理费:平时6元/㎡,春节当月10元/㎡ 6.水电费:水费(略)/吨 。收取电费按照出 (略) 企业当月结算的平均电价收取。用电损耗及公用设施用电分别采用电量分摊方式解决,电价按照出 (略) 企业当月结算平均电价收取,即差额电量=总表电量-各分表电量之和,差额分摊金额=(差额电量÷转供电分表电量之和)×承租方分表电量×平均电价。 7.挂牌的租金不包含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8.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月租金+月管理费)*2 9.水电费保证金:500元 10. (略) 于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12日到期,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非原租户成交,成交方需给予原租户 30 天搬迁期(如果原租赁合同未到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原租赁合同已到期,自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由出租方负责清场。
标的状态 出租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437.00 元/月 租金挂牌价备注 挂牌价为首年月租金。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出租用途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鲜花、花卉、插花花艺、文创工艺美术品、观赏植物、园艺资材;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公告要求的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被列入出租方失信经营户名单的意向不得参与本项目。 二、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1、承租申请书; 2、主体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自然人身份证明); 3、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 (略) 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承租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承 (略) 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承租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6.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二、处置方式: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2.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及向出租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 (略) 横琴粤澳深 (略) 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 (略) 账号 (略)13 租期 1年 有无免租期 无 结算币种 人民币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此次竞价以出租标的首年月租金为 (略) 络竞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00元。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做调整,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3.出租标的物业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权属证明且出租方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租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亦不能要求交易中心返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标的仅作公告公示的用途,且不得用于经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的项目;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月租金+管理费)*2(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内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1个月未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交易服务费按照租期内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 8.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该出租标的物无装修免租期。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商铺或住宅的装修费用(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且应当保障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认可该物业的所有现状。 11.意向方应认真查阅租赁合同模板,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的意向方均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条款。 12.公告期内征集到2家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意 (略) 络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 13.凤凰谷高压线迁改工程及梅 (略) 政工程与本次出租物业相近,迁改工程将可能对物业场地的产生影响。意向承租人应在挂牌期间自行了解清楚标的现状及未来使用物业可能面临的风险,意向承租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被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物业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成交后不得以未对现场进行充分了解为由放弃成交资格,否则出租方有权不予返还成交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4.承租方知悉并同意:租赁物属于国有资产,出租方股东或上级管理部门如对租赁物的发展定位、规划功能、升级改造等方面作出变更或决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无需向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需进行补偿,合同自出租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15日后解除。出租方特别提示:上述条款是出租方出租本租赁物的根本性前提条件,承租方应予以特别关注并自愿承担因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和损失。 15.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各类加工厂和其 (略) 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在租赁期内, (略) 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大棚及土地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16.承租人在签定物业租赁合同后自行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等各种证照后方可营业。 17.承租方对租赁资产进行现场勘察,知悉资产现状(包括建筑结构,位置,面积,层高等物理状态和产权、规划验收现状等法律状态),同意按资产现状进行承租,并支付约定租金、管理费等费用。 1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略) 广东省 法人代表 田智群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略)MA546XWQ9K 所属行业类型 其他行业 所属行业分类 其他行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江宇 电话 0756-(略) 邮箱 *@*uafaih.com 地址 (略) (略) 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