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15号 关于都昌县狮山乡王家汊至 (略) 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发改可研字〔2024〕15号
关于都昌县狮山乡王家汊至 (略) 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昌县狮山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都昌县狮山乡王家汊至 (略) 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狮府发〔2024〕6号)、《都昌县狮山乡王家汊至 (略) 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狮山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交通条件,为周边村民提供便利。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原则同意建设都昌县狮山乡王家汊至 (略) 硬化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狮山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都昌县狮山乡王家汊 (略) 段。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略) 包括一条主线及一条支线,主线(桩号K0+000~K4+325)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下卢村,终点位于王家汊,全长为4325m;支线(桩号Z1K0+000~Z1K0+320)呈东西走向,全长为320m。拟 (略) 进行硬化升级, (略) 面宽4m,路基宽5m; (略) 面宽3m,路基宽4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罩面,路面结构为15cm厚未筛分碎石基层和20cm厚C30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设计时速15km/h。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项目自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建设工期为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0.*元,其中工程费用366.*元,工程其他费用12.*元,预备费11.*元。
资金来源为都昌县财政统筹资金,并已到位(都财办〔2024〕6号)。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项目规划选址及土地预审意见(中自然字〔2024〕1号)。
七、根据《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三款,投资*元及以上*元以下的项目,可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