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呈报的《关于钟祥顺鞍 (略) 场有限公司备案的请示》及相关备案材料进行了初审,认为钟祥顺鞍 (略) 场有限公司达到了 (略) 场经营者的备案要求。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投诉(监督)电话:
(略) 机关纪委 罗红#
市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 徐倩倩#
联系地址: (略) 长宁大道36号
(略) (略)
2024年4月8日
结果反馈:
我局于2024年4月8日在公示公告栏目中发布《关于钟祥顺鞍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备案的公示》在线公示,截止到2024年4月12日,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
(略) 场中 (略) 场主体反映,需要备案的 (略) 场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要达到规定的场地面积#平方米以上;二是需有政府指导规划的交易位置,也就是 (略) 点规划;三是交易大厅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四是用地是商业用地。只有达到以上条件才能进行备案,如果商务部门在 (略) 场备案未达到以上条件时同意备案,他们将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
针对反馈的情况,我局当 (略) 场备案主要做了:
(略) (略) 对县(市、区)商务部门及时下发《关于 (略) 场主体备案工作提醒》,要求属地商务部门要 (略) 发展规划,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综合研判,对 (略) 场是否符合备案给予明确意见, (略) 场平稳有序。
二是经电话、书面请示省商务厅关于 (略) 场备案相关事项,省商务厅明确要认真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和《省商务厅办公室 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 (略) 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鄂商办函〔2022〕20号)文件精神,做好 (略) 场备案工作,同时指出 (略) 场备案不是审批事项,只是报备和登记, (略)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内填报相关信息后,向商务部门提供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做到应备尽备。
三是及 (略) 场主体做好国家、省政策宣传解释和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