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农耕机械齿轮生产项目 | (略) 璧山区来凤 (略) 1号4、5幢 | (略) | 重庆晨 (略) | 本项 (略) 璧山区来凤 (略) 1号4、5幢已建设的厂房,总占地面积4000m2,主要购置下料机、液压机、数控车床、中频炉、压机、制齿机、磨床等生产设备,建设齿轮生产线1条、齿轮轴生产线1条、齿轮翻新生产线1条、农耕机组装生产线1条以及发动机组装生产线1条,预计建成后达到年产齿轮*个、齿轮轴*个、翻新齿轮*个、农耕机变速箱*个(非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发动机*个(非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 | 大气污染物: 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柴油清洗、防锈处理挥发废气:清洗槽、浸油槽不使用时工人会将浸油槽加盖密封,加强厂区通风。 脱模废气: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区通风。 热式磨合、性能测试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区通风。 水污染物: 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m3/d,采取的工艺为隔油+调节+气浮)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其中评价要求氟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建的生化池(处理能力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排入璧山来凤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COD、BOD5、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体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噪声: 选购低噪声环保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