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预算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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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预算编制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庆城县民政局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联系人 | 刘继川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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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8-21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22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8-2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2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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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预算编制采购项目 | *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根据项目采购需要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我局拟对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预算编制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投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预算编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内容: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预算编制工作。
4.预算金额:9.*元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 (略) ”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
(8)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略) 网站“甘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 (略) 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8:30至2024年8月22日17:0 (略) (略) 网站“ (略) (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五、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22日17: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城县民政局
地 址:庆城县庆城 (略) 1号
联系人:刘继川
电 话:*
2024年8月19日
采购文件
- 附件1: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