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7年 9 月 7 日在 (略) 和 发布了 (略) ,现将该项目 开标时间 调整如下:
原信息内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山 (略) 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延期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山 (略) 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名称: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毛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