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达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转运站一体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8: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200号办公楼1栋8层(泰天大厦8楼) | ||
预算金额 | ¥5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达坂城区古城新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200号办公楼1栋8层(泰天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 |
项目概况
达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转运站一体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F-2024-007
项目名称:达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转运站一体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达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转运站一体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柴窝堡街道转运站、东沟乡转运站、西沟乡转运站、阿克苏乡转运站、达坂城镇转运站、乌拉泊街道转运站、盐湖街道转运站及后沟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提供上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 (略) 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 (略)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 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 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达坂城区古城新街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200号办公楼1栋8层(泰天大厦8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冲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