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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7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终结
网络竞价 ()
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单位或个人
招标 (略) (略) 梅花镇屯头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梅花镇屯头村垃圾清运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梅花镇屯头村垃圾清运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 (略) (略) 梅花镇屯头村; 2.4最高限价:(略).99元; 2.5工期: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2.8保证金金额:(略)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未承担其他在建设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发售招标文件,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登录“招标 (略) ”(http://http://**,客服电话400-0311-616) (略) 内下载投标管家。投标管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在线加密投标以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管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管家”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 (略) 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 (略) 联系方式:400-0311-6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代理开标地点: (略)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http://http://**/)、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梅花镇屯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白理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河北东芮 (略) 联系人:张红伟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略) 电子邮箱:*@*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梅花镇屯头村垃圾清运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5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梅花镇屯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梅花镇屯头村 联系人:白理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53号幸福城 联系人:张红伟 电话:(略)
出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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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311-(略)
交易部
项目部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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