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江达县邓柯乡历史遗留迹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江达县邓柯乡历史遗留迹地生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由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中解决,招 (略) 生态环境局江达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植被恢复面积8062.7㎡,其中格构生态护坡面积9302.5㎡;宣传墙1座及其他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江达县邓柯乡历史遗留迹地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规模:植被恢复面积8062.7㎡,其中格构生态护坡面积9302.5㎡;宣传墙1座及其他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 (略) 江达县;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江达县邓柯乡历史遗留迹地生态修复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江达县邓柯乡历史遗留迹地生态修复工程: 获取时间: 2023-07-04 00:00 -- 2023-07-11 00:00,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略) 江达县邓柯乡历史遗留迹地生态修复工程: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511:05: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电子版本递交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方式:可采取邮递或开标现场递交。注:邮递地址( (略) 卡若区顺康小区1栋三单元502室);现场递交地址:投标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交于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无需参与开标过程。若投标人采用邮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前一日将投标文件寄达至指定递交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江达县邓柯乡历史遗留迹地生态修复工程: 开标时间: 2023-07-25 11:05: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加密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3投标人需提供PDF版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正*副)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和U盘各2份,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7.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西藏财信出具的担保保函)。 7.5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8010/#/index)注册。 7.6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 (略) 管函〔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7.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达县分局 地 址: (略) 江达县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卡若区顺康小区1栋3单元502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