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不非 (略) 场主体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自主决策范围的事 项,维 (略) 场的健康发展。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略) 场环境。
二、监督职责
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我局负责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并做出处理决定。
三、监督检查对象和范围
监督检查对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投标人和其他人员,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
监督检查范围: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计划发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
四、监督检查方式
对招标投标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综合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的形式,以随机抽查为主。随机抽查的比例为不低于全年招标项目数的10%,年度计划按每季度一次的频率开展抽查,并按以下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一)检查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资料和文件;
(二)检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三)监督开标、评标,并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证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
(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以单个工程招标活动为单位,按照不低于全年招标项目数10%的抽查比例进行随机选取,对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检查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进行逐项排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
责任股室: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工作计划起止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在招标投标监管工程中,严禁单位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有关禁止性规定,不 (略) 场主体和评标委员会自主决策的事项。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