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牛口至柳树闸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业主同意,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文本附后)。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联系方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871-*,邮箱:*@*26.com 通讯地址:鲁甸县崇文路114号(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邮编:*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牛口至柳树闸公路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代码:2306-*-04-01-*
项目建设地中心地理坐标:起点:103度37分6.557秒,27度14分34.459秒,终点:103度34分20.873秒,27度13分2.560秒、
建设单位:鲁甸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 (略) (略) 乡、文屏镇
行业类别及代码: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
总投资:33658.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扩建石牛口至柳树闸帆船环路段,全长5.718km。主要改造内容为重新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 (略) 红绿灯路口、交投监测站路口两座跨线桥,主要控制点为石牛口、交投检测站路口、茨院红绿灯路口、帆船环岛。公路等级:一级公路;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速度:6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二、环评编制单位:云南 (略)
三、编制主持人:何丽娟,信用编号:BH*;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主要编制人员:朱友宣,信用编号:BH*;主要编写内容:全本。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生生态 | (1)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施工期间要做到边挖边填、合理收集堆存开挖产生土方并进行必要的苫盖以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2)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环境污染和对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植被破坏,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开展施工活动; (3)合理确定施工时间,避免阴雨大风天施工,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做好截、排水工程和必要的苫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4)按照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施工土方综合利用,优先回填,剩余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后送至项目设置的弃渣场; (5)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施工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平整,并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 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 (1)沿河绿化段: 增植柳树、桃花,形成桃红柳绿的水岸景观;保留原有中小乔,移栽/替换长势不佳中小乔。因挖埋管线破坏地被灌木,选择金禾女贞、雀舌黄杨、红叶石楠、红花檵木按规律交替种植;绿化带中的常春藤整理扶至河岸,对河岸进行遮挡。 (2)侧分带: 乔木:梳理现状乔木,对分支点低的乔木进行疏枝处理,对于生长过密,缺少生长空间的乔木进行梳理移植,保证其生长空间;对长势不佳或已经死亡的乔木进行原品种、规格替换;灌木:对现状灌木进行梳理、补植;对因管线施工破坏的灌木带进行补植,增加灌木层次遮挡原灌木基部,其外部以草坪、麦冬、金叶石菖蒲进行收边。行道树:保留现状柳树、雪松行道树,替换其长势不佳的行道树。 | 种植绿化 |
水生生态 | 沉淀池泥浆干化后外运至项目设置的弃渣场。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本项目的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项目施工期设置排水沟,将地表径流引导入新建的3个50m3临时沉淀池的施工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处理,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本项目的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 施工废水不外排 | 加强路面日常维护管理,保证雨水收集及污水收集系统等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 |
声环境 |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如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另外在村庄敏感点附近施工时,需提前告知周边居民,设立群众意见反馈处,听取并采纳群众合理意见。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于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的需把排放噪声强度大的施工应安排在白天施工。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除采取有效措施外,报生态环境局批准后施工,并公告附近群众。 (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驶时间 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选择主要运输道路应尽可能远离村镇、学校等敏感点;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场,应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线道路边界线(路肩)外67m范围内有米家湾北侧、米家湾南侧、板板房村北侧、板板房村南侧和王清教育,在上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需在靠近敏感点一侧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者采取相关隔声措施。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由于技术条件、施工现场客观环境限制,即使采用了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施工噪声、振动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要向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以提高人们对不利影响的心理承受力;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6)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为了有效地控制施 (略) 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7)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8)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拟建工程建设时间虽然较长,但对固定路段施工时间要短得多。另外,随着施工路段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①对于营运期环境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均推荐采取工程降噪措施,右线K12+800~K13+100、左线K12+800~K13+500、左线K11+860~K12+08、右线K11+540-K12+050、右线K15+080~K15+490、左线K15+400~K15+500处采取降噪路面、降噪型伸缩缝和密植较高常绿乔灌。营运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视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如隔声窗等。 ②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寨路段、学校附近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③加强拟改扩建公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④经常养护路面,保证拟改扩建公路的良好路况。 ⑤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对路堤边坡、排水沟边及立交路段等进行统一的绿化工程设计,公路村庄路段两侧在可能情况下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林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加强对交通噪声的阻隔、吸收作用。 |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1、2、3类标准 |
大气环境 | (1)开挖土石方时要采取分区、分段、择时等方式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已完成的作业面应当及时覆盖;拆除工程全过程采取湿法作业,拆除后不能及时开工的建筑用地覆盖、地面硬化、绿化。 (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3)运土、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4)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的运输应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其他土料、砂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防尘布,防止散落和被风吹扬对大气造成污染;施工时须加强养护工作,并做好工艺安排,防止二次污染。 (5)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应合理安排堆垛位置,选在附近敏感目标下风向200m外;并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挡,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使材料稳定,减少起尘量,并采取加盖篷布等表面抑尘措施。 (6)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7)工程外立面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8)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砂沉淀设施,车辆出场前应当对车底、车轮和车身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场地。 (9)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防治监管责任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 (1)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 从2013年9月13日起,我国颁布并实施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本工程经营管理部门可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这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 (2)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与发动机是否处于正常技术状态关系甚大。在用车排气经常超标,主要因为是低水平维修、发动机技术恶化等。机动车在使用无铅汽油后,检测、维修将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一定要加强对车的检测与维修,使在用车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 (3)降低路面尘粒 由于道路扬尘来自沉降在路面上的尘粒,减少这些尘粒的数量就意味着降低了污染源强。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4)利用植被净化空气 试验证明,道路两侧的阔叶乔木具有一定的防尘和污染物净化作用,建设单位应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 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
固体废物 | (1)建筑物拆除 按照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施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先回填,剩余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后送至项目设置的弃渣场。 (2)路基开挖及回填 本项目挖方数量为61973m3,其中原路面沥青废料为6864m3,废弃沥青返回沥青拌合站重新生产,再次用于本项目的铺装;I类土石方量为34312m3,Ⅱ类土产生量为20797m3,Ⅱ类土用于路基回填,填缺外购土夹石,含石量40%。本项目弃渣 (略) 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K0+000~K22+350段改扩建工程2#弃渣场,占地面积为1.727hm2,原2#弃渣场堆渣容量为10.36万m3,已堆放3.28万m3弃渣,剩余7.08万m3容量,满足本项目弃方3.43万m3的堆存要求。 (3)临时沉淀池泥浆和桥梁施工钻孔泥浆 经沉淀池处理后,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沉淀池泥浆干化后外运至项目设置的弃渣场。 (4)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略) 乡环卫部门处置。 | 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 加强道路运行期间的沿线管理,设立禁止向外抛撒垃圾的警示牌 | 100%合理处置 |
环境风险 | ⑴施工作业时注意周围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⑵施工人员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 ⑶在施工场所周末设置警示牌 | / | ①设置明显标志,限制车速并禁止超车和随意丢弃杂物;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煤、石灰和水泥等散货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自然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卡车上路行驶。 ②参照《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文相关要求,为防止化学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在交投检 (略) 乡桥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采取最高等级撞护栏,避免事故时废液、废水直排对下游水质造成影响。 ③加强桥梁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并启动应急预案。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备案 |
环境监测 | 1、噪声监测 监测布点:道路两侧最近环境保护目标(参见表1-2); 中、远期(周边规划建成后):道路两侧最近环境保护目标。 监测因子:昼、夜间等效声级。 2、地表水监测点 昭鲁河:昭鲁河柳树闸帆船环岛上游500、昭鲁河石牛口下游1000m处 监测因子:pH值、石油类、COD、氨氮 3、环境空气监测 监测布点:王清教育、板板房村和米家湾。 监测因子:NO2。 | 1、验收时监测一次,以后各特征年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2次; 2、每半年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2天; 3、每年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3天 |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