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 (略) 审计局 (略) 中坝拆迁还房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巴审报〔2023〕7号)。指出了对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工程结算价款不实,涉及结算金额920.32万元、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交房标准实施和变更,涉及工程结算价款909.09万元(未包含在工程结算价款不实中)等六个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工程结算价款不实,涉及结算金额920.32万元的问题
(一)青苗补偿和坟墓迁移费等征地拆迁补偿费问题。该事项由我中心纳入项目建设用地费中审核列支。
(二)超合同范围结算问题。经再次核实,2014年8月28日,市财政局《关于中坝拆迁还房工程投资概算评审情况的函》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未单列桩基钻芯检测费、消防设施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房屋面积测绘费用(办理产权登记使用)。项目实施期间,因政府资金支付困难,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中心委托中交(巴中) (略) ( (略) )负责相关检测工作,中交公司安排施工单位与第三方检测单位签订合同,检测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在整改期间,我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对桩基钻芯检测费、消防设施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等费用进行了核实,中介机构明确,其上述费用属于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费用,该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参考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实施的“三路两房”项目结算情况(上述检测工作由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支付了相关费用),上述检测费用不在总价包干合同范围内。
鉴此, (略) 就桩基钻芯检测费、消防设施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及房屋面积测绘费用支付方式草拟了《 (略) 政基础设施及安置房项目中坝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待《补充协议二》按程序报审后,相关费用在项目待摊投资中列支。
(三)重复结算(前期土石方及围墙)、不按图施工,擅自取消设计实施内容、擅自改变设计结算价款不实等事项。
涉及金额将予以扣减,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工程结算。针对不按图施工或改变设计事项,我中心组织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确保办理的工程价款合法、真实、准确。我中心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后期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交房标准实施和变更,涉及工程结算价款909.09万元(未包含在工程结算价款不实中)的问题
(一)交房标准的问题。 (略) 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2013年11月我中心在征求财政、审计、发改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草拟了《 (略) 政基础设施及安置房项目中坝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交房标准见《投资建设合同》。 (略) 将未确定合同金额的《补充协议》向总部审批时,除合同金额未填以外,其余条款在签订协议时(2014年10月)中交公司无法修改, (略) 总部审批的协议交房标准的内容与合同金额(财政评审)的内容不一致。
在投资评审阶段,我中心按照《投资建设合同》附件三交房标准和设计施工图编制了投资控制价50752.96 (略) 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市财政评审中心和我中心考虑将《投资建设合同》附件三交房标准内的“标准房、厨房、卫生间刮白色腻子,户内强弱电电线和照明开关、二三级插座面板、电话插孔面板和宽带插孔面板、吸顶灯”实施后,安置户在装修时仍会将其铲除,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节约政府投资,故评审时减少了上述内容,其财评清单也未包括上述内容,经评审金额为39263万元。2014年10月22日, (略) 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价格实行总价包干参照《投资建设合同》概算价格模式,以财政评审为基础,下浮2%后确定合同价格为 38478万元。项目建设期间,中交公司按照财评清单和我中心《关于<中交(巴中) (略) 关于中坝拆迁安置还房工程联系的函>的复函》的交房标准作为中坝拆迁还房项目建设依据。
因“标准房、厨房、卫生间刮白色腻子,户内强弱电电线和照明开关、二三级插座面板、电话插孔面板和宽带插孔面板、吸顶灯” (略) 执行的交房标准范围内,且涉及的金额未包含在总价包干中,根据中介机构意见,合同包干的内容是《关于中坝拆迁还房工程投资概算评审情况的函》及财评清单,上述未实施的项目未包含在财政评审清单内,不应在《投资建设合同》交房标准的基础上扣除涉及的工程价款535.76万元。
(二)30mm厚砂浆地坪和天棚刮白色腻子工程的问题。
在实际施工时,为达到交房验收要求,市质检站要求增加30mm厚砂浆地坪和天棚刮白色腻子工程等内容,涉及工程结算价款373.33万元。中介机构认为,为满足交房验收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未包含在原财评评审清单中,结算价款应据实增加;且基本预备费仅限于原财政评审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未包含增加部分的费用。上述内容未包含在财政评审清单及总价包干范围内,涉及的工程结算价款373.33万元价款据实调整。
目前,我中心就交房标准草拟了《补充协议二》,待按程序报审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三、未按规定要求报审消防设计文件,导致额外增加设计费76.66万元的问题
成都 (略) 出具正式设计图纸后,因中坝拆迁还房项目土地手续办理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办理消防审查备案。2015年5月消防规范发生了变化,为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我中心委托成都 (略) 对原设计图纸消防部分进行了重新设计并出具了施工图。 (略) 住建部门和中介机构意见,按照新的消防规范出具的施工图不属于局部修改,该事项属于较大变更调整,应由我中心向设计单位支付变更设计费用。
四、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项目先开工建设后取得环评、消防施工图纸审核和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的问题
为深刻汲取教训,我中心组织召开了专题会,会前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从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在今后工程建设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比选)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的问题
为杜绝类似再次发生,我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完善了招投标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在2023年第9次办公会上集中学习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在今后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其他需要反映和说明事项(二) (略) 土储中心委托核工业德阳 (略) 实施,勘察费合同金额为48.69万元包干……合同价款中实际包含勘察费124.46万元,有重复嫌疑的问题
该项目勘察合同由我中心与核工业德阳 (略) 签订,但勘 (略) 财政局《关于中坝拆迁还房工程投资概算评审情况的函》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 (略) 支付。经再次核实,我中心未支付相关勘察费用,不存在重复支付。
七、其他需要反映和说明事项(四)项目未按期竣工并交付使用,……由此多产生拆迁超期过渡费的问题
中坝拆迁还房项目2014年2月18日开工建设,于2017年3月30日竣工验收。建设期间,因政府多次延误支付工程款,中交公司承受较大的资金利息和管理成本,根据《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一款:“*方逾期(15个工作日内不计)未付清应付款项,*方向*方支付未付清工程款部分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付未付款项×0.3‰×延误天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交公司来函因政府拖欠工程款需支付项目违约金合计2113万元,经核实,工程欠款应付违约金2104万元。经核算,中坝拆迁还房项目延期交房14个月产生的拆迁超期过渡费137.1125万元*14=1919.575万元,政府承担的违约损失大于政府拆迁超期过渡费的支出,2018年5月我中心《关于对中坝安置还房工期确认的函》就因资金拨付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不得索赔相关费用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原《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坝拆迁还房项目竣工后,因政府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中交公司拒绝交房。为避免群访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1月8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及时研究审定<中坝拆迁安置房交房建议方案>的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多次协调,2018 (略) 同意移交。同时,中介机构认为历年来政府和企业相互违约基本上都相互免责,互不追究相关责任。在今后工程建设中,我中心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八、关于“审计建议”整改措施
我中心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建设手续,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杜绝损失浪费,切实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三是严格工程资料管理,确保现场代表签字资料真实和工程数量准确,严把工程价款结算,从根本上治理工程价款结算不实现象。四是建立相应的投资控制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履职履约行为的监管。五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项目建设全过程资料。
特此公告。
(略) 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