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交易序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2-1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交易序号/ 宗地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M2) | 规划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最高 限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珠自然 资储2022-19 | 高新区科创 (略) 南、 (略) 东侧 | *.11 | 二类居住、商业、一级邻里中心、幼托、 (略) 、公园绿地 | 住宅70年,商业、一级邻里中心40年,幼托、 (略) 、公园绿地50年 | 约2.17且>1.0 | B区域: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 A区域:≥35%,B区域:≥25% | A区域:≤12米,幼(托)儿园生活用房、市外活动场地等设计应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B区域:≤80米 | 人民币 * | 人民币 1000 | 人民币 * | 人民币*; 美元 3700; 港币 * |
备注 |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 (略) 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 (略) 。 3.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1平方米。A区域用地面积5416.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幼托(18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416.73平方米(按发改立项批准文件实施)。B区域用地面积*.8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一级邻里中心,容积率≤3.0且>1.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8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计容建筑面积≤*.82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9669.76平方米,一级邻里中心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C区域用地面积8131.15平方米,用 (略) 道路。D区域用地面积2767.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4.上述地块涉及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产权的设施如下:A区域:幼儿园(1处,按18班配置),B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约1000-1500平方米)、 (略) 民艺术中心(1处,建筑面积约2000-3000平方米)、邻里管理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约350-500平方米)、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约1200-1600平方米)、社区农贸(肉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约2000-3500平方米)、商业金融服务(1处,其中限定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残疾人康复托养所(1处,建筑面积约300-500平方米)、公交车停靠站(港湾式停靠站,1处)、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约60-80平方米)、邮政所(1处,建筑面积约100-150平方米)、环卫休息点(1处,建筑面积约200-300平方米)、社区体育公园(1处,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D区域用地及用地所建附着物。上述配建的配套设施中,除社区农贸(肉菜)市场、公交车停靠站(港湾式停靠站)由竞得人建成后 (略) 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接收管理, (略) 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国有企业外,其余配套设施均须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并由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高新区管委会。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下统称“配建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配建住房移交环节中所产生的税费,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 (略)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自承担。 5.上述地块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配建住房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 (略) 、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并由规划部门在出具审核意见时明确。 6.上述地块配建住房以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并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 (略) 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无偿交付。配建住房属分散建设的,在项目批准预售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 7.B区域的商业功能应集中布置在B区域南、北两侧,B区域南 (略) 公共界面进行打造,采取公建化建筑立面;南侧商业二层连廊应与西侧地块商业二层连廊衔接。具体实施方案以规划审批部门意见为准。 8.B区域地块南侧如未来需建设地上、地面或地下轨道时,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且涉及方案阶段,需征求轨道交通局意见。 9.上述地块中的A区域幼儿园以不低于《 (略) 幼儿园简装标准》建设,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21〕7号)相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设地下交通分流中心,项目建设方案需取得当地教育部门书面同意意见,并按要求在首期报建、建设和规划条件核实。 10.上述地块中的C区 (略) (略) ,竞得人在取得整宗土地产权后须将C区域用地及用地所建建筑物、附着物产权(含地下空间)无偿移交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部门。 11.上述地块D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按要求在首期建设,由竞得人投资建成后整体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建设方案需取得当地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12.竞得人须确保商业、学校、公园绿地、配建设施与住宅功能整体同步开工建设,并在竣工验收备案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13.上述 (略) 建设强制性指标:A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5%,B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75%,C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0%,D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90%。 1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22-19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次受让人须承接《监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15.竞得 (略) 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16.竞得人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 (略) 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作为本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17.竞得人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20亿元(或等额外币)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价款),其中尽量包含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亿美元(或等额外币或境外人民币),该1亿美元(或等额外币或境外人民币)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完成投入。 18.竞得人须在A区域按要求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5416.73平方米的幼儿园(18班)。建设与装修应不低于《广东 (略) 幼儿园的办园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略) 幼儿园简装标准》、《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版)、 (略) (略) 规划与建设条例、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并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21〕7号)相关规定。建设时应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及地下交通分流中心。地下停车场应提供教职工总数70%人数以上的停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地下交通分流中心可满足接送学生车辆的分流,保证交通顺畅。建设方案需取得当地教育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19.竞得人须在B区域内建设商业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9669.76平方米,建设成本不低于人民币5500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款)。竞得人须自持商业建筑面积≥50%(即建筑面积≥4834.88平方米),自持年限不低于8年,自持期间不得整体抵押、分割抵押、分割转让,仅可在竞得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之间进行整体转让(含多次转让)或转租经营,其余商业建筑可采取分割出售返租等方式,引进品牌商家入驻,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上述商业配套设施须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完成商业配套设施招商工作(以签订商家入驻租赁协议为准)。B区域南侧商业街 (略) 一侧商业二层应 (略) 跨接天桥实现妥善联通,并合理解决跨街人流的垂直无障碍交通问题,具体实施方案以规划审批部门意见为准。 20.竞得人须按要求在用地D区域建设公园绿地,报建方案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征得高新区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绿色图章’手续,由竞得人投资建成后整体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该区域须对公众开放,不得围合。 21.A区域的幼儿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竞得人不可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 22.如竞得人未完成上述第16点、第18点、第20点中的任何一点约定,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协调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 23.如竞得人未完成上述第17点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竞得人须向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固定资产约定投入与实际投入的差额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 24.如竞得人未能按上述第19点约定时间完成招商工作,则时间每延迟一个月,竞得人须向高新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月,直至竞得人完成招商工作或政府收回土地为止,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竞得人未完成B区域南侧商业街 (略) 一侧商业二层 (略) 跨接天桥实现妥善联通,并合理解决跨街人流的垂直无障碍交通问题,竞得人不可办理可分割商业建筑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25.A区域幼儿园、B区域商业建筑建设成本须相应达到上述第18点、第19点的要求。若未达到要求,竞得人须按约定建设成本与实际建设成本差额的3倍向高新区管委会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区域及功能累计叠加。其中A区域幼儿园建筑经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达到《监管协议》要求的建设成本后,方可移交高新区管委会。若未达到,按协议约定缴足违约金后,可视为达到本协议要求的建设成本。 26.竞得人逾期支付违约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违约金总额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另行向高新区管委会支付迟延违约金,并且高新区管委会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监管协议》或解除《监管协议》。 27.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的竞买价格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配建人才住房面积,人才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10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配建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平方米时,转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略) 上限时竞买资格且愿意以最高限价及配建人才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受让用地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 28.上述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须 (略)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进行备案。 29.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30.竞买人的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必须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 (略) 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 31.参与竞买企业需承诺不同时存在以下三种情况:“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净负债率高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 32.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承诺书》,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第30、31点内容要求,违反承诺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相当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土地出让金,《承诺书》详见挂牌文件。 33.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34.竞得人领取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 35.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
二、挂牌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9时至2022年11月24日12时登录 (略) 站下载《挂牌文件》。
四、网上竞买要求:本次挂 (略) 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 (略) (略) 网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先登录 (略) 址注册用户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下 (略) 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须与交易中心系统绑定后, (略) 上交易 (略) 上交易。具体流程可 (略) 址下载《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审查:竞买人应于2022年11月16日9时至2022年11月24日 (略) 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审查,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 (略) 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2年11月16日9时。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10时。
九、本次交易过程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略) (略) :(0756)*、*、*、(地址: (略) 香 (略) 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0756)*、*(地址: (略) 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十二、网址:
自 (略) 址:http://**
(略) 址:http://**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略) (略)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