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4-11-26 16:02:08
采购计划编号:(略)-2024-(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委党校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4 09:00:00,更正为:2024-12-1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4 09:00:00,更正为:2024-12-12 09:00:00。
(一)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食材配送服务二、总体要求第25条由原来的“25.投标人配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相关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提供相关证书)。” 更正为:“25.投标人配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相关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二)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配送服务体系方案2 ”由原来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体系方案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配送服务体系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实施方案详尽、完善,具备可操作性,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得7分; ②配送服务体系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4分; ③配送服务体系方案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实施方案不够完整,缺乏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得1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体系方案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配送服务体系方案优于或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7分; ②配送服务体系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及针对性均一般的,得4分; ③配送服务体系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内容简单,合理性和针对性差的,得1分; ④没有提供相关方案或相关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的不得分。【注:(1)“详细”是指内容详尽,没有遗漏;(2)“科学合理”是指符合科学规律,合乎常理,具有逻辑性;(3)“针对”是指紧紧围绕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而展开。】”。
(三)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供货保障能力2 ”由原来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能力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供货保障能力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为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 ②供货保障能力对需求响应全面,并提出具备执行条件的针对措施,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4分; ③供货保障能力对需求响应不全面,提出的措施没有针对性或难以施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或难以服务效果,得1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能力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供货保障能力优于或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7分; ②供货保障能力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及针对性均一般的,得4分; ③供货保障能力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内容简单,合理性和针对性差的,得1分; ④没有提供相关方案或相关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的不得分。【注:(1)“详细”是指内容详尽,没有遗漏;(2)“科学合理”是指符合科学规律,合乎常理,具有逻辑性;(3)“针对”是指紧紧围绕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而展开。】”。
(四)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应急方案2”由原来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①应急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实施难点及关键点全面剖析,提出方案全面具体,应急方案详细完备,方案可直接全面执行的,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7.5分; ②应急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但只针对实施的部分难点或部分关键点进行剖析,应急方案不完善,但方案仍具备一定执行性的,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4.5分; ③应急方案对需求响应不全面,对实施难点重点认识不清晰,应急方案差,或者方案难以执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1.5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①应急方案优于或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7.5分; ②应急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及针对性均一般的,得4.5分; ③应急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内容简单,合理性和针对性差的,得1.5分; ④没有提供相关方案或相关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的不得分。【注:(1)“详细”是指内容详尽,没有遗漏;(2)“科学合理”是指符合科学规律,合乎常理,具有逻辑性;(3)“针对”是指紧紧围绕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而展开。】”。
(五)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 ”由原来的“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 更正为:“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
(六)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合同文本四、总体要求第25条由原来的“25.(略)方配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更正为:“25.(略)方配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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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委党校
地址: (略) (略) 广清大道西
联系方式:07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25 (略) 五号楼5层08号
联系方式:07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763-(略)
广东 (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