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公路维修用沥青类产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公路维修用沥青类产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5月1日-2023年11月30日。供货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每次的供货规格及数量按采购人供货通知进行供应,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1日内供货。”现变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供货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每次的供货规格及数量按采购人供货通知进行供应,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1日内供货。”
2、原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2023 年4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3 年5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6日 14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63.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及内容,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本项目腾讯会议号:*
6、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站前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兴海管理区兴海大街4-5-S6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娇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