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条“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0.25%;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0.15%,最低投保金额为工程项目投标价。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若保险费用低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 (略) 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按实计量;若保险费用高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 (略) 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按该单项合同总额计量。”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工伤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本工程工伤保险费按招标最高限价的0.15%计取,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工伤保险费’细目。若保险费用低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则根据工伤保险税收完税证明经监理人签证后按实计量;若保险费用高于该单项合同总额价,则根据工伤保险税收完税证明经监理人签证后按该单项合同总额计量。工伤保险费按招标最高限价的0.15%向工程 (略) 、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内容修改为:“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的1.5%,以‘总额’为单位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中报价。本项费用最终按结算金额(除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的费用外)为基数,按1.5%费率进行结算,但不高于本项投标报价。”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7 条“标准化专项费用”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最高限价的1%进行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施工标准化”细目。本项费用最终按结算金额(除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的费用外)为基数,按1%费率进行结算,但不高于本项投标报价。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8.50.1、28.50.3条款内容修改为: “28.50.1为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信息化,承包人需将项目过程相关信息 (略)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报验、质检、计量支付、计划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智慧用电、档案管理、移动应用、系统接口等。承包人应配备专职人员,并配合做好系统日常维护、数据录入等相关配合工作,相关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信息化系统”中。 28.50.3承包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试点和运用开展电子档案编制工作,发包人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承包人实施情况予以考核评价和奖惩。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按照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3‰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以总额计量,该金额不随合同总价的变化而调整。” 6、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8.52其他补充约定”第5点修改为:“5.隧道洞渣的出渣施工便道、临时堆放场地等,承包人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相关费用纳入相关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7、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28.43 余渣(余渣是指设计文件土石方平衡后的弃方量,包括隧道施工洞渣、道路施工石方 以及海域施工海砂、河域施工河砂等)处置权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对 (略) 置需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并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存放,运输费用在投标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删除。 8、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9.施工过程中如遇石方,要按照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有关管理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矿 (略) 置要求,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及索赔。”删除。 9、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28.52 其他补充约定”增加以下内容: “12.本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墙及护坡砌筑、 (略) 理工程等所需的砂石资源)仍有剩余的,应该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无条 (略) 置要求,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及索赔。 13.本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 (略) 置的(非矿产资源),外弃运距按5km计,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土方弃方及垃圾堆置场地,应在工程量清单中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10、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中“原文最后增加”内容修改为:“原文最后增加: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征地拆迁、综合管线施工进度滞后及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对本工程的影响,综合考虑工期安排,自行调整施工工作面,不得以此提出费用增加要求。”第11.4条款其余要求不变。 1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第5.1.2项补充内容如下”第(3)点修改为:“(3) (略) 政府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承包人要选择符合要求的商品沥青混凝土厂商和商品混凝土厂商,厂商要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承包人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将购销意向书提交监理宙批及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将组织考察厂家的綜合能力,对于发包人考察认为厂家綜合能力不满足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厂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2、 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4.1.10其他义务第(6)条中第10)点”修改为:“10)若发生由于征地拆迁、管线迁改、政策调整及涉及当地利益等非发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停顿或停工,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延期主张,但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承包人还应考虑因交叉施工而引起的施工干扰及其他不利于工程施工的因素。根据 (略) 征地拆迁实际情况,承包人承诺积极配合发包人工作,配备一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配合发包人进行管线迁改和征地拆迁协调。在征地拆迁问题上同意发包人分段提交建设用地则分段实施,在必要的时候承包人应自行加大人力、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整体工期。同时承包人承诺在征地拆迁问题上不提任何附加条件和费用索赔等要求(若政府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则承包人承诺同意将剩余工程无条件交由发包人另行组织施工,其单价按承包人投标单价的1.5倍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若政府对合同工期提出调整,则承包人应相应地调整投入以确保按政府要求的工期完成,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政府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则承包人承诺同意将剩余工程无条件交由发包人另行组织施工,其单价按承包人投标单价的1.5倍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8.52其他补充约定”第6点修改为:“6.本项 (略) 有关规定,采用电子雷管。隧道实施前,隧道爆破方案必须通过公安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爆破震动监测费用、爆破前入户调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调查)费用、房屋震裂的费用、爆破工程设计与评审费,爆破安全评估、爆破监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均应含在相关投标报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政府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8.26条款“28.26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采用订货前报审制,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同意后方可采购。承包人中标后应选择为类似工程供应过相应产品且具有相应资质和足够财务能力的供应商,并将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沥青砼和水泥砼、混合料、支座、伸缩缝、防水防腐材料、钢筋、钢绞线、管材、电缆、路灯、变压器、涂料等)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投入使用的,承包人除了应负责整改和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外,发包人按每项次 5~100 万元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删除。 15、 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8.36条款修改为:“28.36 项目概算金额3亿以上或含有特大桥、长大隧道、涉海工程以及有特殊工艺要求等具有科研价值的工程,承包人应开展涉及本项目关键技术,具体研究项目及要求由发包人确定。研发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发包人统筹安排。科研经费按不低于合同价的 1.5‰计,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科研活动 (略) 桥 (略) 现行科研管理规定执行。” 16、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6项“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根据《 (略)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机制的通知》(厦建筑[2021]65 号文件) 及(厦交建【2021】44 号)进行调差,若合同实施期间政府有出台新的调差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规定的调差管理办法执行, (略) 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17、 清标工作开始时, (略) (略) ,建设单位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表(除清标小组成员以外)公开抽取报价下浮 (略) 间中值K,抽取规则如下:分三次抽取 K 值,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由建设单位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代表(除清标小组成员以外)通过抽取机按照以下方式随机抽取产生: 1、抽取整数位: (1)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 个不重复号码的号码球;(2)进行随机抽取;(3)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 (略) 间中值K 区间范围整数位最小值,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 (略) 间 (略) 间范围整数位最小值+1,依次抽取号码球,直 (略) 间 (略) 间范围整数位最大值的号码球;(4)将整数位数字所代表的球号放入抽取机中抽取,抽取出的号码球代表整位数。 2、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值: (1)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 个不重复号码的号码球;(2)进行随机抽取;(3)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 (略) 间中值K 区间范围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小值,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 (略) 间中值 K 区间范围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小值+1,依次抽取号码球,直 (略) 间中值 K 区间范围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大值的号码球;(4)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所代表的球号放入抽取机中抽取,抽取出的号码球代表小数点后第一位。 3、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值: (1)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 个不重复号码的号码球;(2)进行随机抽取;(3)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 (略) 间中值K 区间范围小数点后第二位最小值,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 (略) 间中值 K 区间范围小数点后第二位最小值+1,依次抽取号码球,直到产生k 值小数点后第二位最大值的号码球;(4)将小数点后第二位所代表的球号放入抽取机中抽取,抽取出的号码球代表小数点后第二位。 十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3.2.1定标要素“(2)子要素内容:投标企业类似业绩情况”、“(3)子要素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中,增加“注:若同一个项目有多座隧道满足业绩要求时,业绩仅计取一次,不累计计算。”,其余内容不变。 十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3.2.1定标要素“(4)子要素内容:近五年工程奖项”中“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③提供获奖工程项目 (略) 工程且包含隧道工程的概算、图纸等其他证明材料”修改为:“③提供获奖工程项目 (略) 工程且包含隧道工程的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或“福建 (略) 水运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网页截图,或概算及图纸等其他证明材料”,其余内容不变。 二十、本项目原发布的图纸作废,图纸以随本答疑一同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十一、因本项目图纸变更,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以随本答疑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十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推迟至2024年12月6日10:15: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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