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环保活性炭减量化项目受理情况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与排放管理科。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话:0319-*
通讯地址: (略) 泉北大街28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高效环保活性炭减量化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 (略) |
建设地点 | 柏乡县南阳造纸小区北一公里 |
环境影响报告 | |
公示日期 | 2024.8.2-2024.8.5(2个工作日) |
注:该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