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江苏瑞 (略) “年产5万吨食品添加剂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食品添加剂搬迁技改项目
所属行业:[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新材料产业园金圣路
项目投资:64585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新增用地,占地面积约80亩
建设内容:根据《 (略) 太湖一级保护区两家化工企业环保安全评估情况的函》(苏化治办〔2021〕43号)等文件要求,企业 (略) 周铁镇分水村(太湖一级保护区) (略) 新材料产业园金圣路,并对生产工艺、安全环保管理等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厂区占地面积约80亩,新增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搬迁后年产3万吨三*酸甘油酯、1万吨*酸异辛酯、1万吨*二醇二*酸酯,总产能5万吨。项目搬迁后不新增产能。
二、搬迁前项目概况及环保措施
搬迁前项 (略) 周铁镇分水村,厂区以漕分线分为南北厂区,南厂区设有一、二、九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公辅工程和污水处理站,北厂区设有四、五、六、七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公辅工程和危废暂存间。北厂区设有1条三*酸甘油酯生产线,南厂区设有1条*酸正*酯生产线、1条*酸异*酯生产线、1条*酸异辛酯生产线和1条*二醇*醚*酸酯生产线,年产2万吨三*酸甘油酯、3万吨*酸正*酯、6000吨*酸异*酯、3000吨*酸异辛酯、500吨*二醇*醚*酸酯,总产能5.95万吨。搬迁前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停产待拆。
1、废气:搬迁前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北厂区工艺废气(三*酸甘油酯生产废气)、南厂区工艺废气(*酸正*酯生产废气、*酸异*酯生产废气、*酸异辛酯生产废气、*二醇*醚*酸酯生产废气等)、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和锅炉废气。北厂区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一起经“二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南厂区工艺废气收集后与经生物除臭处理后的污水处理站废气一起经“二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企业采取的降低无组织排放的措施主要为:固定顶储罐采用氮封,内浮顶采用浸液式密封,减少呼吸废气的排放;开展VOCs检漏与修复(LDAR)工作,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搬迁前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机制,厂区内设有污水总排口、雨水(清下水)总排口各1个。废水主要来源于反应生成水、地面冲洗水、反应釜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反应生成水、地面冲洗水、反应釜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水解酸化+UASB+兼氧+PACT)处理达标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水排水经雨水(清下水)管网通过雨水总排口排放至漕桥河。
3、噪声:搬迁前项目生产及公辅工程使用的各类产噪设备,经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可满足厂界噪声要求。
4、固废:搬迁前项目固废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污泥、精馏残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化验废液、甘油废容器(塑料袋)、铁桶、塑料桶、废导热油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沾染化学品的废手套、废包装物、废保温棉等)和生活垃圾。其中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处置 (略) 华瑞危险 (略) 处置;未沾染化学品的废手套等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所有固废均委托处置,零排放。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瑞 (略)
联系人:陈祥
电 话:*
地 址: (略) (略) 新材料产业园金圣路
E-mail:*@*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国恒安全 (略)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地 址: (略) 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B栋8A
E-mail:*@*ttp://**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专业单位评估、送审批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项目建设内容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在现状调查与监测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气、声、土壤等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水平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即本次公示开始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开始之前)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