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单位(雅安 (略) )委托四川中邑 (略) 承担“荥经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荥经县河道疏浚整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荥经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荥经县河道疏浚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现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荥经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荥经县河道疏浚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荥经县牛背山镇、泗坪乡、民建乡、花滩镇、安靖乡
建设单位:雅安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次清淤疏浚共包含6个清淤疏浚河段,分别为:牛背山镇荥经河苏河坝段、牛背山镇头道水常富村段、泗坪乡荥经河土主庙段、民建乡荥经河冯家坝段、花滩镇严道街道荥经河烈太段以及安靖乡银厂沟长胜村段,清淤疏浚河段总长约10.077 km,清淤疏浚面积*平方米,清淤疏浚总量*立方米。主要设备为:反铲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运输汽车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与环评单位联系人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和提交意见,期限为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或其它便利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 (略)
联系地址: (略) 荥经县严道街道烈太村临江组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中邑 (略)
联系地址: (略) 锦江区沙河*号B座2701-2709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八)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的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