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技术审查,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对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子来访等 (略) (略)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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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四川省广坪 (略) 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 S20 (略) 云雾山(川陕界)至羊木(利州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