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普环通〔2016〕24号)及《 (略) 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后我局公布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现将我局2024年第二季度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公布的抽查结果有疑问或其他问题的,请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联系电话:0879-*,监督电话:0879-*。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第二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略) 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2024年二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序号 | 抽查部门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项目及内容 | 抽查结果 |
1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云南 (略) | 2024年6月18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污染物排放无异常;2.现场检查时,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其中2号废气排口(1号、2号碱炉)(15:00)在线数据为:二氧化硫:50.509mg/m3;氮氧化物144.028mg/m3;烟尘:17.363mg/ m3;3号碱炉(15:00)在线数据为二氧化硫:97.347mg/m3;氮氧化物78.247mg/m3;烟尘:3.182mg/ m3;1号锅炉(15:00)在线数据为二氧硫:74.295mg/m3;氮氧化物35.871mg/m3;烟尘:6.665mg/ m3;3.根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6月18日15时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实时数据为:COD:37.904mg/L,氨氮:2.031mg/L,pH:6.313,总磷:0.007mg/L,总氮:6.478mg/L,小时累计流量:1309.701立方米。 二、整改要求: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储存危险废物,做好台账记录及跟踪;3.加强厂区原料堆场日常监督管理,严禁废水外排;4.做好放射源日常管控,杜绝发生辐射污染事故;5.做好废渣堆场日常监督管理,严禁污染事故发生;6.加强水、气在线监测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正常上传;7.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日常特别是汛期值班值守,发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严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8.加强厂区扬尘管控,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降低扬尘污染;9.汛期期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严禁雨水口超标排放;10.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好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11.加强厂区各种污染污控制,严禁污染物超标排放,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
2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 2024年6月18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污染物排放无异常;2.现场检查时,锅炉运行两台,近期日生产胶合板75.8立方米,现场*醛储存约22.7吨;3.现场检查时,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整改要求: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厂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避免因安全事故导致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3.加强厂区危险废物(*醛)日常监督管理;4.加强生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范管理,杜绝二次污染;5.加强对危险废物(废机油)的管理,健全完善相应台账;6.加强水膜除尘水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7.加强厂区扬尘管控,做好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减少大气污染;8.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9.加强厂区日常值班值守,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严禁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
3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 2024年6月18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状态,厂区法人周鑫及厂长郭建华配合现场检查。硫酸铜料液循环系统正常运行,建有一个容积5500m3的尾液池,内硫酸铜溶液储存量达75%;建有2个容积160m3的应急池,1个容积440m3的应急池,其中应急池1号池为空置,2号和3号应急池硫酸铜溶液储存量达70%;建有2个容积分别为370m3和550m3的积液池,硫酸铜溶液储存量达70%;建有1个容积4000m3的料液池,硫酸铜溶液储存量达70%;萃取车间及电解车间正在生产;厂区存贮硫酸约20吨。 二、存在问题:目前厂区内包括2号和3号应急设备在内的所有储存池均存硫酸铜溶液70%,企业在雨季期间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应急池应急作用。 三、整改要求: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加强矿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硫酸铜料液池日常监管,严格控制硫酸铜料液池液位,严禁硫酸铜料液外溢,杜绝污染事故发生;4.加强堆浸场周边雨水沟渠疏通、厂区防洪沟渠疏通、加强堆浸场覆盖,避免雨水进入堆浸场,增加堆浸场负荷,严禁堆浸场硫酸铜料液外溢;5.加强厂区应急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应急设施正常运行;6.加强汛期厂区人员值班值守及巡查巡检,严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7.加强硫酸铜料液池监管,严禁硫酸铜料液的酸雾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
5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景谷金 (略) | 2024年6月19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公司环保负责人张有才配合现场检查,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开始生产至今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无异常;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近期生产生物质颗粒约100吨/天;3.该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开展验收监测,目前正在自行组织烘干炉技改建设项目验收。 二、整改要求: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厂区扬尘控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控制厂区扬尘,严禁厂区扬尘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3.采取加装隔音棉等相应降噪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厂区噪声污染,严禁厂区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4.严格执行水膜除尘设施产生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外排;5.对危废暂存间进行修缮按相关要求完成危废暂存间规范化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废机油)日常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关台账;6.严格按照排污登记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做好提交执行报告;7.加强厂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8.做好厂区日常特别是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严禁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
6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 2024年6月19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于2024年5月16日停产至今;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厂区存储松香原料约为90吨。 二、整改要求:1.加强环保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开始正常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生产时加强厂区沉淀池废水监督管理,严禁沉淀池废水外排,确保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3.加强厂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避免因安全事故引发此生环境污染事故;4.加强厂区日常特别是汛期值班值守,严禁环境污染事故发生;5.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做好台账管理,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 |
7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 2024年6月26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停产至今,2024年度生产时间段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年度生产魔芋粉总量为629.66吨,使用鲜芋原料总量为7783.98吨。 二、整改要求:1.加强停产期间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复工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做好停产期间厂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禁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3.做好停产期间厂区日常值班值守,严禁发生环境污染事件;4.加强停产期间厂区锅炉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烟气达标排放,严禁污染事故发生;5.加强停产期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污染物达标排放;6.尽快按照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保验收;7.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立即办理排污许可证;8.加强厂区各种污染物控制,严禁污染物超标排放。 |
8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景谷益智乡利民橡胶加工厂 | 2024年6月26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橡胶厂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污染物排放无异常;2.现场检查时,该橡胶厂于2024年6月24日复工生产,2024年截至目前,该橡胶厂共生产橡胶制品约250吨;3.2024年6月24日,该橡胶厂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二、整改要求:1.加强厂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做好锅炉废渣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3.加强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严禁发生环境污染事件;4.做好汛期厂区巡查值守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杜绝污染事故发生;5.加强厂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禁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6.加强厂区各种污染物控制,严禁污染事故发生;7.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8.加强厂区臭气管理,严禁臭气影响周边居民。 |
9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 2024年6月27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在运行,污染物排放无异常;2.现场检查时,厂区已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3.现场检查时,厂区噪声污染无异常;4.现场检查时,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耐火砖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尘袋由窑炉焚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5.现场检查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正常;6.现场检查时,企业近期月生产水泥熟料约*吨。 二、整改要求: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厂区安全隐患排查,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3.加强厂区在线监测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及时上报在线监测数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4.做好厂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监管,杜绝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5.加强厂区辐射安全监管,严禁辐射事故发生;6.加强汛期厂区日常值班值守,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严禁发生环境污染事故;7.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10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 2024年6月27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无异常;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近期每月生产约5500吨石灰。 二、整改要求: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厂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禁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3、加强汛期厂区日常值班值守,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严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4、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5、加强厂区各种污染物控制,严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
11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 2024年6月27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企业于2024年5月17日停产至今。2.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管理规范,于2024年1月1日与普洱炎鑫 (略) 签订废机油转运处置合同。 二、整改要求:1.加强停产期间厂区环保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复工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规范厂区原料覆盖堆存,加强厂区无组织扬尘管控,采取清扫、喷淋等降尘措施控制厂区无组织扬尘。3.加强厂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禁因安全事故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4.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2024年自行监测。 |
12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景谷 (略) | 2024年6月30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因无订单需求,于2024年6月29日停产;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冷却水不外排;3.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厂区气味无异常;4.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厂区噪声无异常;5.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废机油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基本规范,无异常;6.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二、整改要求:1.加强停产期间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复工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加强厂区冷却水日常监督管理,严禁冷却水外排;3.加强厂区危险废物(废机油)监督管理;4.加强停厂期间厂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因安全事故导致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5.加强厂区日常值班值守,严禁发生环境污染事故;6.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13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略) | 2024年6月30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 一、现场检查情况:1.自2013年10月宋家坡矿山关闭以来, (略) 选冶厂破碎站因无矿源而停产,目前已完成选冶场场地环境整治;2. (略) 所有制铜工艺已停产,所有设施已拆除,全部堆浸场已复垦,现厂区仅有硫酸铜渗虑液处理工艺间歇式运行,日产生44.7立方米渗滤液,现存有6121立方米渗滤液;3.产生的石膏渣委托玉溪 (略) 进行处置,石膏渣临时堆存点现场存有69立方左右石膏渣;4.产生的危废物质委托红 (略) 处置,现存约5吨。最后一次转移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通过 (略) 转运30.44吨;5. (略) 严格执行选冶厂24小时巡查值守制度。 二、整改要求:1.对产生的石膏渣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安全处置;2.加强硫酸铜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硫酸铜料液处置系统正常运行,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3.加强厂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4.中和废水处 (略) 监测达标后方可外排;5.加强厂区24小时巡查值守制度,值守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即报告,严禁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