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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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阳铭坤 (略) 年处理12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 | (略) 镇平县遮山镇夏庄村 | 南阳铭坤 (略) | 河南 (略) | 1、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8774m2, (略) (略) 的土地进行建设,以建筑垃圾为原材料,生产不同规格的再生骨料及石粉。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根据附件内容显示,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建设1条年处理12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 | (1)废气:颚破工序产生的粉尘、反击破工序产生的粉尘和一次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在进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排放限值要求;二次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选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在进料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食堂所在建筑物3m的烟囱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