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367号)的安排, (略)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审核通过容县容州镇同古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申报材料,现按照要求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名称
容县容州镇同古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二、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容县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容县容州镇同古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实施面积约645.8405公顷,其中土地整治类面积30.0297公顷,预计提质改造13.4292公顷(改造为水田12.8637公顷),开垦耕地16.6005公顷(新增旱地16.5204公顷)。建设内容涉及农用地整理类项目、建设用地整理类项目、乡村生态修复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及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类项目、产业类项目。
五、建设目标
工程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为目标,科学有序推进工程范围内的土地综合整治、村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各工程。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坚定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切实落实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保护,确保整治区内耕地面积有增加,耕地质量有提升。
(1)耕地数量增加:项目区内耕地总量137.2565公顷,通过实施全域综合整治,开展容县容州镇同古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含残次林地整治8.2743公顷、低效园地整治8.3263公顷)合计实施16.6005 公顷土地开垦项目,预计新增旱地16.5204 公顷。整治区内耕地图斑面积137.2565公顷,净面积为134.3535 公顷,因此新增耕地面积占整治区域原有耕地面积的比例为12.30%,耕地数量增加,符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 37号)中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的要求。
(2)耕地质量提高:本项目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面积13.4292公顷,预计新增水田指标12.8637公顷,耕地质量提升1—2等,有效提高耕地质量。
(3)减少耕地碎片化:通过实施土地整治类项目解决耕地碎片化问题,有效提高耕地连片度,减少耕地碎片化13块,有助于土地统一流转和机械化作业,发展现代化农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4)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通过实施13.4292公顷旱改水工程,能有效提高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同时项目实施后能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内碎片化耕地数量。
2.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尊重原有的田园山水格局和自然景观,修复保护村域生态环境,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保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通过开展项目区内水环境整治危岩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以及人居环境整治,保障安全、恢复生态、兼顾景观,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打造良好的生态基础。逐步腾退桉树种植,置换种植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树种,保护水源涵养地;通过河道疏浚、连通,水库、池塘水质治理,生态驳岸建设,道路绿化,村庄游园绿地以及宅前屋后微菜园建设与整治等措施改善村庄生态环境;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包括环卫设施、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等,减少村庄环境污染。
3.人居环境整治及历史文化保护目标:根据村庄规划要求,重点对项目区同古屯范围内老旧房屋进行整理,腾挪发展空间;并结合村庄需求、地域特征、文化特色等对村庄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外立面风貌提升覆盖率到达70%;通过栽植乡土植被,美化村容村貌,要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营造生态宜居环境,将同古屯打造成乡村风貌提升示范村屯。
4.产业目标:积极推进荔枝、龙眼等种植+体验式采摘、河道景观改造+乡村生态景观、农业种植+特色养殖的融合路径,结合规模农业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推进村庄整治,改善村庄环境,解决项目区荔枝、龙眼、蔬菜种植不成规模、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灌溉设施薄弱、优势资源利用不充分、村庄特色欠缺保护等问题。规划在同古村的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基础上,按照三产融合发展的思路,围绕特色果蔬种植主导产业,拓展发展休闲农业观光、种养一体化、生态康养三大关联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条的完善,打造规模种植+产业提升+养生休闲的主导产业,形成“1+2+3”的现代休闲旅游产业体系。
六.资金情况
项目估算总投资2965.3955万元,其中农用地整理类项目投资1568.631万元,建设用地整理类项目投资300万元,乡村生态修复类项目投资158.724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及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类项目投资215万元,产业类项目投资623.04万元,后期管护费100万元。施工期从2022年12月至2027年11月。
七.负责审批项目的主办部门
农用地整理类项目、建设用地整理类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乡村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类项目、产业布局和引入项目的主管部门。
八.意见反馈方式
本公示内容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人士于公示期(**日至**日)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以下地址:
1.邮政地址:容县自然资源局
2.电子邮箱:*@*63.com
容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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