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东岸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 (略) 吉阳 (略) 西侧,项目用地位于《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01、*-01、*-05 规划地块。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 (略) 东岸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地块三)规划许可手续。本次申请建设内容位于 *-01 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 66.15 亩,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 米,绿地率≥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7 栋 21-25 层住宅楼、4 栋 2 层商业楼及 1 个地下 1 层整体地下室(含局部夹层),总建筑面积约 16.95 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4.06 万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约0.16 万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约 12.73 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为 79.80 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建筑海拔高度最高点 93.00 米,建筑密度27.60%,绿地率 41.50%,住宅总户数 1010 户,机动车停车位 1110个(均位于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 1748 个(地上1345个、地下403个)。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
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3日至2024 年9月2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建设内容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 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王少彤。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