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年产10万吨铁精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年产10万吨铁精粉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事宜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铁精粉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北塔镇前梅林皋村
工程概况:
本项目购置加工设备25台套件,其中:购置颚式破碎机1台,2700*4500球磨机2台,2400*7000球磨机2台,直径2.5m多级立轴破碎机1台,1230磁选机2台,1024磁选机2台,9018磁选机4台,4000*7000振动筛1台,精矿泵2台,尾矿泵2台,绝缘子5层蝶筛4台,干选机2台。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铁精粉能力。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石总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为:
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及措施;
②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③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④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结论;
⑤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4、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②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③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④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⑤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 http://**
提取码: wqgi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并联系建设单位。
特此公告。
作者(158****526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9-06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