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关于印发中药材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农联〔2024〕3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项目的顺利实施,需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现将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限
2024年11月—2026年11月。
二、项目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元。
三、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公开遴选中药材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项目的实施主体;炎陵县境内以中药材产业为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主体具体要求。申报主体须提供项目请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配套资金证明,其中企业需要提供联农带农600人以上、投入资金不少于#元的佐证材料,合作社需提供联农带农200人以上,投入资金不少于#元的佐证材料,同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支持环节。主要支持中药材产业的种植、加工设备、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补助方式及标准。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方式,对项目实施主体实行补贴。所有申报项目按1:3的补助标准执行。
四、实施主体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遴选公告依程序在炎陵县 (略) 站公布,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结束。
(二)现场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申报地点:炎陵县霞 (略) 47号(炎陵县 (略) 产业管理股306室),联系人:张科平,联系电话:#。
3.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应当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不接受以电子邮件等线上方式递交的申报材料。
(三)综合评选。县 (略) 业务股室组织评审,根据综合条件确定实施主体初步名单。
(四)结果公示。初 (略) 党委班子讨论通过后在炎陵县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项目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炎陵县 (略)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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