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市沾化区冯家镇李雅庄天然卤水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 * 号)等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市沾化区冯家镇李雅庄天然卤水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 (略) 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 (略) 市自然 (略) 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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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 市沾化区冯家镇李雅庄天然卤水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附件2:评审意见书
附件3:评审专家名单
(略) 市自然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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