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杏花镇人民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封开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杏花镇卫生镇创建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五湖 (略) 编制的关于申请审批封开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杏花镇卫生镇创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排污部分*米,硬底化2900平方米、人行道修复700平方米、沥青修复760平方米和背街小巷卫生基础设施整改工程等。
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470.*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3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元。项目建设资金在2023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封开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杏花镇卫生镇创建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