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潮安区登塘镇扬美经济联合社: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给予登塘镇 Y260 绿太阳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通绿太阳 (略) )进行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安财综[2024]18号)和你镇党政联席会会议精神,为改善登塘镇Y260 绿太阳产 (略) 使用状况,提高行车舒适性,提 (略) 设施的综合服务水平,同意登塘镇Y260 绿太阳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通绿太阳 (略) )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登塘镇扬美村。 (略) 线编码:Y*,桩号K0+000~K2+220,路线总长度2.220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面较为严重病害进行修复处治, (略) 面加铺沥青混凝土, (略) 标志标线等。
三、根据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登塘镇Y260绿太阳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通绿太阳4A景区路)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安交基﹝2024﹞36号),工程审定概算总投资451.*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安财综[2024]18号)文件下达资金*元中列支,缺额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1-*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