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安政复[2017]82号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 (略) 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略)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略) 服务机构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磋商。
2. 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 (略) 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2.2 采购单位: (略)
2.3 项目概况: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略)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转型发展的意见》昆政办[2017]2号文件,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国资监管、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国有 (略) 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拟对 (略) 市 (略) 整合改革,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2.3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①整体整合重组方案和架构设计;②发展目标规划;③国资监管体系的优化与设计;④公司治理、组织、管控与运营机制设计;⑤人才管理体系搭建;⑥平台公司转型后模式和机制;⑦转型辅导培训;⑧转型后跟踪服务指导等。
2.4 采购预算:¥9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 * * 万元整)
2.5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起 * 年(转型辅导培训不受此条限制)
3. 申请人资质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略) (略) 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3 企业近三年( * 日至今)至少 (略) 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3.4 具 (略) 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 * 日至今)至少有三 (略) 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3.6 拟派本项目组成人员具有三年及以 (略) 的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
3.7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 日至今)经营活 (略) 为记录;
3.9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